无障碍浏览
关怀版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通知文件
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行业2021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字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行业2021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省水投(集团)公司、各市(州)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1157号)、《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应急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211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贵州省水利行业2021“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贵州省水利行业2021“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进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1〕157号)、《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应急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21〕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贵州省水利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动水利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水利安全环境。

、活动内容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省水投(集团)公司和厅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落实好“四个一”要求:一是开设一个专栏。在本地、本部门官网等媒体开设专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开展一次学习。安排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次以上。三是观看一部专题片。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四是举办一次宣讲。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深入基层和企业宣讲安全生产有关知识。 

(二)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活动。请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省水投(集团)公司和厅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就“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谈心得体会,并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文稿报厅监督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2.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媒体,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广泛发动水利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

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积极组织省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成效,8月10日前提交成果由省水利厅汇总后参与水利部评选展示。各市州水务局、省水投(集团)公司组织推荐展示成果不少于1家;省水利工程协会协助各达标水利施工企业开展成果展评活动,提交成果不少于10家。(方案见附件4)

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为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增强竞赛效果,提高趣味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按照水利部安排,将原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与《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竞赛统筹合并开展。各市(州)水务局、省水投(集团)公司、厅直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与知识竞赛。(竞赛期:2021年6月11日00:00:00至2021年6月30日23:59:59,详细方案见附件5)

5.安全生产万里行之水利贵州行。各单位要充分结合水利部、省安委办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万里行之水利行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贵州水利安全生产的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水利工程建设与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12314”、“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鼓励企业员工争当“吹哨人”,提高企业员工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按照省安委办、省应急厅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21〕11号)(附件2)的要求,积极参加省安委办开展的2021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组织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创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金点子”和服务基层行动,积极参加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开展的“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等活动。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之水利贵州行”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的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水利行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展现贵州亮点。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之水利贵州行”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解决重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于6月1日前报送活动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6);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报送厅监督处。

联系人:王志

联系电话:0851-85933713,QQ:122199174

邮箱:122199174@qq.com


              贵州省水利厅         

             2021年5月31日        


附件2.《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应急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21〕11号).zip

附件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1〕157号).zip

附件3:“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活动方案.doc

附件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doc

附件5: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doc.doc

附件6:“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doc

附件7:“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