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26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省水利厅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22年1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水利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集中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巡视整改的思想认识和态度
省水利厅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一项政治体检,巡视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抓好巡视整改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有效途径,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
抓好巡视整改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又是发展需要,更是群众期盼,省水利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认真对待和深刻反思巡视组反馈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决策部署不到位,践行‘两个维护’有差距”问题,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群众观点,以人民为中心,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保障,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2022年1月24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向省水利厅党组反馈巡视意见,省水利厅党组对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厅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认真分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采取一系列措施抓实抓紧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一)研究巡视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压紧压实三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划出时间表,确保反馈问题有条不紊推进整改落实。先后召开9次党组会、10余次专题会,研究部署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抓整改落实。二是中心组研讨深入学。3月14日厅党组召开中心组专项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研讨学习会议,厅党组成员分别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有关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重点发言,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全面彻底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基础。三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3月25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成员对照初心使命,主动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重点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检视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精准把脉问题症结,为高效推进巡视整改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整改重点措施
一是建立精准调度机制,切实加强领导促整改。厅党组对巡视反馈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日调度、周汇总,逐个问题抓整改,逐个整改真销号。同时,厅党组书记带头,成立6位厅级干部任组长共计90余人的省级督导组,赴85个县的444个村开展督促指导。省级督导工作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和现场核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已整改销号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复核复查整改成效,确保问题真整改、真销号。对推进巡视整改措施不实、工作不力、成效不显的毕节市、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和大方县、威宁县等多个市县下发工作提示或通报,督促各地全面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确保按时完成问题整改。
二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供保障。3月15日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以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心为基础构架整合其他事业人员共35人,筹建贵州省农村供水保障服务中心,明确专人专职开展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常态化监督检查,协同开展政策研究和相关发展规划制定,推进农村供水保障问题有效解决。在学习其他省市和省直相关部门经验,总结全省各地农村供水保障好做法的基础上,拟订了《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意见(送审稿)》,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会同省发改、财政等8部门于8月印发实施。
三是筹措资金补齐短板,为巩固整改成效打牢坚实基础。针对国务院大督查、巡视反馈和我厅排查发现的部分工程不通水、净化消毒设施未安装,水源无警示标识标牌和隔离设施、水源保护不到位、管水员履责不到位等短板和弱项,厅党组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上半年成功发行政府专项债券4.4亿元、筹措1亿多元资金用于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与查缺补漏,推进各类短板弱项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切实保障群众用水需求。
四是加快稳定水源建设,为农村供水保障提质提效创造条件。明确全省骨干水源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和重要节点目标,加大督促检查和调度力度,汛前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确保在建水库安全度汛。加强工程验收,及时发挥效益。2022年上半年完成骨干水源工程蓄水验收22个,新增供水保障能力2.1亿立方米,保障了区域农村供水水源稳定。
五是“举一反三”一体整改,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问题。印发《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的通知》,各地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在落实“当下改”的同时,建立完善“长久立”的机制,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坚持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复,推动专项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三)完成整改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谌贻琴书记要求,不折不扣履行整改政治责任,问题整改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3月,组织督导组对已整改的问题逐一进行核实,确保问题真整改、真销号。具体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决策部署不到位,践行“两个维护”有差距。
主要问题为: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学习贯彻慢半拍;政治领悟力不够强,对“饮水安全向供水保障转变”认识不到位;群众立场不够坚定,宗旨意识树得不牢。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通过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坚定了政治立场,提升了“政治三力”自觉性。提高了饮水安全向供水保障转变的认识。二是大方县、百里杜鹃管委会、黔西市、金沙县、纳雍县部分乡镇存在的学习不深入、认识不到位、工程不通水、责任未落实等问题有效解决,制定了管理制度、落实了管水员,工程正常运行,群众用水得到保障。三是建立了长效学习机制,对提高干部认识、树牢宗旨意识起到积极引导作用。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推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力度不够,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有短板。
主要问题为: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压得不紧、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压得不牢,导致存在部分工程未完工、工程不通水、未张贴供水明白卡、分时供水不清楚、管水员信息错误、宣传引导不到位、管护制度不健全、无专人管护、饮水安全资金被挪用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经过整改落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障了群众供水。一是采取靶向整改措施,确保层层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大力推进巡视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压紧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二是通过健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人员,工程供水保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切实增强了群众对农村饮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反馈问题中:农村水价高于城镇水价这一共性问题需要长期推进整改;部分问题虽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3.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弱项,实现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基础不够扎实。
主要问题为: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不彻底,农村供水保障基础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工程通水不正常、管道破坏等。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通水不正常、管道损坏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通过召开水利人才培训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提升了干部职工业务水平,筑牢了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三是骨干水源工程建成后保障了区域农村供水水源稳定,为实现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三、持续深化巡视整改
(一)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
“全省农村水价5元/吨以上的人饮工程有1323个,毕节、铜仁、遵义等地有的高达8元/吨,群众戏称‘吃水当吃肉’。”这一共性问题需长期推进整改。目前整改情况:一是联合省发改委在3月11日召开省农村供水价格管理视频培训会,对该项问题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并指导各地提升价格工作业务水平,促进全省农村供水可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省水利厅组织市(州)水务局对1323个工程目前水价情况进行复核,督促各地合理调整水价。三是督促毕节市、铜仁市制定了巡视整改方案,安排各区县水务局对水价高于5元/吨的工程进行了复核,并要求各区县严格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贵州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价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科学合理制定水价,凡涉及现行价格偏高的要求合理降低或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补贴,切实减轻农民用水负担。四是督促遵义市水务局组织各县开展农村供水基础数据更新普查,加强水费收缴工作调度,积极争取水费补贴资金。
下一步,一是继续会同省发改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供水价格的监管,指导各地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0〕456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做好水价制定、水费收缴以及宣传工作。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议对水费收入低于运营成本的供水工程,由县、乡人民政府根据工程运营成本情况予以合理补贴。
(二)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
部分巡视反馈问题采取了整改措施,并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但需要继续跟踪督促落实。如: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加强人员培训等,需要继续坚持。
附件:省水利厅党组十二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第十四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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