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立胜,韦大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贵州省贞丰县水车田加坝扩容工程纳入“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水车田水库工程任务为供水和灌溉,总库容112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726万立方米,设计年供水量2338.2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4.18万亩。项目于2004年开工建设,2018年建成投用,为贞丰县城主要供水水源,投入运行以来支撑县城及周边乡镇共计18.4万人供水,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贵州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为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先后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2022年7月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贞丰县水车田加坝扩容工程未进入《规划》,但作为远期储备项目已列入《贵州省水安全保障规划》。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中型水库审批权限由国家下放至省级,省级审批的中型水库需列入国家水利规划才能开展立项审批和建设。2023年4月,国家印发了中型水库建设工作方案,我省18座拟建中型水库进入此工作方案,贞丰县水车田加坝扩容工程不在其中,项目尚不具备开展立项审批建设程序。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对接国家部委,指导开展项目前期研究,深化工程前期论证,科学有序推进工程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