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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7-04 09:09 字体:[]

兰香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赤水河流域关渔塘电站清理整改困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背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按照中央领导指示要求,坚决扛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政治责任,根据国家部委要求,扎实开展我省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逐河逐库深入评估论证,最大限度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编制完成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及综合治理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对224座电站中29座民生等综合利用功能暂不能替代的小水电予以整改保留,其余195座在2024年底前全面退出。

(二)电站情况。关鱼塘电站位于金沙县马路乡犀牛村,处于赤水河一级支流二道河中下游,2015年11月经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2016年开工建设,2020年投入运行。为引水式电站,总装机容量1.6万千瓦,总库容152万立方米,最大坝高41米。

根据《规划报告》,该电站被列为退出类电站,并计划于2024年完成退出。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筹集原则。按照《规划报告》资金筹措原则,对于退出电站的退出费用,省、市、县三级政府各自履行筹资责任,有立项审批手续的,按照“谁审批、谁为主”的原则负责落实补偿资金。关鱼塘电站项目经毕节市级核准批复,应由电站所在市县负责落实退出补偿资金。

(二)省级财政支持情况。2021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下达6.94亿元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赤水河流域小水电退出工作,其中3.87亿元用于省级审批类电站退出补偿,3.07亿元用于支持市、县级审批类电站退出补偿(毕节市0.74亿元)。另外,还安排2023年转贷市县一般债券资金1.96亿元,支持毕节市本级以及仁怀、桐梓、习水、金沙4个县区置换年初预算资本性支出项目,腾出资金用于小水电退出补偿。

三、有关建议

按照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建议毕节市、金沙县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推进关渔塘电站退出工作,确保年内全面完成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