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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0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29 18:41 字体:[]

夏永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剑河县作为全省大水面生态设施渔业试点示范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态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省生态渔业产业现状的分析准确、清晰,客观地指出了我省生态渔业产业省内市场有效供给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我们认为,应抢抓新国发二号文件支持贵州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借力东西部协作机制及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生态渔业产业发展实际,助力我省生态渔业产业发展,把生态渔业打造成绿色生态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一、关于建议“省政府将剑河县作为全省大水面生态设施渔业发展试点示范县”的答复:

在《2023年贵州省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持续巩固万峰湖、光照湖、三板溪、仰阿莎湖等万亩以上湖库大水面生态渔业示范基地建设,2023年全省湖库大水面生态渔业面积累计达到80万亩。后期,我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持续抓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按照“放鱼养水、人放天养、以鱼净水”的发展思路,积极指导剑河县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待政策成熟后,实时启动剑河县大水面生态设施渔业发展试点示范县建设工作。

二、关于建议“省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对剑河县发展大水面生态设施渔业给予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的答复:

2018年以来,行业主管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累计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近8200万元支持剑河县生态渔业发展工作,主要用于稻渔综合种养、冷流水养殖、行政执法等方面。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按照《贵州省大水面增殖渔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剑河县发展大水面增殖渔业支持力度。一是在产业资金分配时,将国家重点帮扶县列为分配因子,给予加分支持,指导剑河县申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推进剑河县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二是根据《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将衔接资金优先支持剑河县生态渔业产业发展;三是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剑河县符合政策规定、效益好、成效明显的生态渔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