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吴学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全省理顺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相关工作职能职责
我厅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86号)和省领导指示精神,承担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按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协助做好污水处理、给排水等相关工作。关于把由水务部门承担的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划回住建部门管理的建议,我厅坚决服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二、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主动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采取联合巡查、督办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合力加快推进供排水一体化改革,指导和支持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涉水企业参与污水处理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做好供排水一体化改革调研工作,助力出台省级指导文件。三是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工作平台作用,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开发区废水治理设施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泥处置设施建设纳入河湖长制考核。
下一步,我厅一是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加大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力度,主动参与全省水务一体化建设。二是支持地方做好排水和污水处理项目包装,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形成良好的政企合作格局。三是支持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涉水企业参与排水和污水处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排水、污水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贵州省水利厅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