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26号建议的答复
席龙海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思南县(新城区)乌江重点河段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纳入国家有关规划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水利部正在开展“十四五”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有关规划,我厅已将乌江(贵州段)治理工程上报水利部并已通过初审,综合治理长度82.7公里,思南县新城区河段治理已纳入治理范围。待国家批复有关规划后,我们将积极为该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九条“ 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投资,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的规定,本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理应由地方负责筹集,建议思南县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该项目审批时承诺,充分利用当前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盘活资产,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我厅将在工程建设方面予以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贵州省水利厅
2021年6月21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朱绪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