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席龙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乌江流域治理工程纳入省重点工程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经核实,思南县(新城区)乌江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即为建议中的“乌江流域治理工程”,该项目已列入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初步设计报告已于2019年获得批复。工程任务是思南县新城区防洪,治理河段为乌江干流和清渡河支流,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
二、根据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相关申报要求,争取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是纳入国家有关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内的项目,而该工程暂纳入国家相关水利建设专项规划,暂时无法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
三、目前,水利部正在开展“十四五”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有关规划,我厅已将乌江(贵州段)治理工程上报水利部并已通过初审,综合治理长度82.7公里,思南县新城区河段治理已纳入治理范围。待国家批复有关规划后,我们将积极为该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
贵州省水利厅
2021年6月21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朱绪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