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水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水利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和“夏秋攻势”,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2018年重点水利工作完成情况
(一)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超计划完成。全省共落实水利投资390.93亿元;不含水务投资,共完成全口径水利投资346.82亿元,其中500万元规模以上投资275.14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01.9%,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前期工作方面,14座大型水库中凤山、观音、花滩子、石龙4座完成可研审查,凤山水库获得国家发改委可研批复,计划近期开工建设;宣威、车坝河、英武3座完成可研编制;玉龙、彭家桥、甲摆、美女山4座完成工程方案设计报告咨询,正在编制可研报告;文星、忠诚、下江3座正在编制工程方案设计报告。另外,以“乡乡有稳定供水水源”为重点的中小型水库前期工作总体顺利,67座获得初设批复,11座获得可研批复。工程建设方面,开工建设骨干水源工程67座,超额完成全年开工60座骨干水源的目标任务;夹岩、马岭、黄家湾3座大型及其他在建中小型水库总体进展顺利。竣工验收方面,完成3座水库竣工验收、88座病除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蓄水或竣工验收、29个农田水利项目三年总体验收。基本建成黔中水利枢纽等101座大中小型工程,中型水库投入运行的县达到74个,新增供水能力4.65亿立方米,全省供水保障能力达120.8亿立方米。
(三)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全面打响。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89亿元,协调安排省级配套资金1.9102亿元,计划建设工程1582处,解决88.41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按照《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方案》要求,计划投资23.87亿元,2019年6月底前全面解决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寨279.5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省级筹措下达资金12.0965亿元。
(四)其他民生水利项目加快推进。完成3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完成47个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万亩,发展灌溉面积32.6万亩,分别占年度目标任务112.5%、108.7%。新开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55个,开工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76座,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0.5万千瓦,实施9处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和8处山洪沟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20平方公里,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贵阳顺利召开。经积极对接争取,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部分农村小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相关事项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1093号),我省作为全国唯一一个获此批复的省份,为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省人民政府认可的脱贫攻坚项目环评审批开辟了“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对我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项目依法受理环评申请手续起到积极作用,得到水利部的大力表扬。预计到年底,水利部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均可超额完成。
(五)重点水利改革持续引向深入。完成2017年度河长制考核、全面建立湖长制、“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等工作。制定及修订了《贵州省河长巡河制度》《贵州省河湖联合执法检查制度》《贵州省河湖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贵州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河湖非法采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贵州省河湖大数据信息系统将于近期建成投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连续第4年排名位列全国前十,获得水利部以奖代补奖励资金3000万元。完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组建的849个基层水务站共覆盖1342个乡镇,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基层水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面,完成岑巩县、凤冈县等10个省级试点县建设和绩效评估,启动开阳县、湄潭县等10个省级试点县建设,完成改革实施面积15.4万亩。加强对黄平、长顺、息烽等3个联系点指导,大力推进水利产业大招商。签订融资合同金额114.9亿元,发放贷款金额138.2亿元。完成贵安新区、清镇市等12个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任务;息烽县、关岭县、盘州市等8县(市)水权交易试点建设初见成效。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和水利立法工作扎实推进,完成《贵州省湖道管理条例》修订前期工作,征收水利规费5.1亿元。
(六)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全省2555座水库建立行政首长带头抓、专业技术人才指导抓、管理巡查人员具体抓的责任人体系和各级河长巡河责任制体系、大型水电站区域联防责任体系的“三个”责任体系。积极采取应急预案全覆盖、军民联防应急抢险、加强预警预报、全过程督促检查、狠抓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建设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了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全省未垮一库一坝,全年洪涝灾害损失14.65亿元,为近十年年均洪涝灾害损失的30%;全省农作物受灾面积13.9万公顷,为近十年年均农作物受旱面积的27%;因灾死亡5人、失踪2人,为1950年以来最少的一年。汛后全省塘库蓄水339.3亿立方米,与2017年同期相当,较2016年同期多蓄72.5亿立方米,为保障今冬明春生产生活用水奠定了基础。
一年来,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保持战略定力,克难攻坚、苦干实干,在加速推进水利发展的同时,取得了一些具有全局性、突破性的进展。
一是克服多重困难落实水利投资390亿元。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家水利投资投向调整和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等大环境影响,虽然我省今年争取中央投资61亿元,位居全国前列,但同比仍然减少5亿元;从省级融资来看,省水投(集团)公司向金融机构提取到位资金同比减少9亿元。为满足水利脱贫攻坚和大规模水利建设需要,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的同时,采取系列措施争取社会资本投入74亿元、整合部门资金4.4亿元,水利投资持续保持高位,与2017年基本持平,有力保障了全省水利建设需求。
二是超额完成骨干水源工程年度开工目标任务。开展“水利前期工作年”活动以来,我省全面启动纳入“十三五”规划骨干水源前期工作,大型水库前期工作进展位居全国前列,得到水利部的高度肯定,为我省争取大型水库进入国家172重大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为年均开工建设60座骨干水源工程奠定了基础。近期,我们向水利部上报了《贵州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水利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包括江河治理、城市防洪排涝、薄弱环节防洪、抗旱供水和河湖空间管控5大类工程,估算总投资4785亿元,为当前水利脱贫攻坚和今后“十四五”项目争取提供基础保障。
三是强力推进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攻坚决战行动。饮水安全是脱贫出列考核评估的七项主要指标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明确要求2019年6月底以前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按照《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方案》,采取系列措施加速推进前期工作、资金筹集、建设管理、督促指导和建后管护工作,目前总体进展顺利,已提前下达第一批资金12.1亿元,部分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此外,我厅牵头制定发布了《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理规范》(DB52/T 1282-2018)和《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DB52/T 1285-2018)两项省级地方标准,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精准识别饮水不安全人口、制定解决方案和评估验收提供了依据。
四是加速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按照中央统一安排,以1号总河长令安排部署全省河湖“清四乱”、河湖采砂、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垃圾围坝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精心策划宣传报道,组织“五级河长谈治水”在线访谈、“贵州河长这一年”集中采访报道,特邀吴强副省长赴北京接受新华网、人民网(总网)访谈,宣传贵州河长制,传播贵州河长制好声音,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在“贵州生态日”连续两年成功举办“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活动,推动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常态化制度化。对大巡河活动作出肯定性批示,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久久为功推进河长制工作,集中精力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五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思想,进一步把握治水规律、理清治水思路。按照水利部党组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治水思想和新时期治水方针的安排部署,厅党组于8月-11月对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想进行全面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3次集中学习研讨,厅机关和厅直系统13为厅级领导作了重点发言。11月22日,王扬厅长带队到水利部进行了学习汇报,水利部鄂竞平部长对我省学习贯彻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水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我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思想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对新时代“水利建设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有了全新的把握,为高质量推动全省水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障。
二、2019年水利工作打算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结合当前水利前期工作、资金筹集、水利脱贫攻坚等实际,2019年全省水利工作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拟定如下。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强化改革和发展双轮驱动,务求精准,尽锐出战,着力推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为全省脱贫攻坚发起总攻、夺取全胜奠定坚实的水利基础。
(二)工作目标
完成500万元规模以上水利投资240亿元,新开工建设骨干水源工程60座。完成马岭水利枢纽工程蓄水阶段验收工作。完成“小康水”行动计划投资45亿元,2019年6月底前全面解决279.54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发展耕地灌溉面积3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万亩。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50个,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98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20平方公里,新增农村水电装机5万千瓦。完成4个中型灌区建设,基本完成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权交易等重点领域水利改革工作持续深化。
(三)重点任务
一是抓学习,在谋划顶层设计上求突破。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两条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民生、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水利脱贫攻坚、水生态文明建设、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治水兴水方针,适应治水主要矛盾转变,进一步拓宽和转变治水思路,助推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贵州省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超前谋划“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着力在补齐水利短板、推进水利脱贫攻坚、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二是抓建设,在补齐水利短板上出成绩。全力推进纳入全国水利“十三五”规划的14座大型水库前期工作,在推动凤山水库顺利开工的基础上,力争再开工建设1~2座大型水库。围绕实现“市州有大型水库、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水源”目标,在加快推进夹岩、马岭、黄家湾3座大型水库和在建中小型水库建设基础上,全力抓好骨干水源前期工作,新开工建设骨干水源工程60座。按照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部署,2019年6月底前全面解决279.5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水土保持、农田灌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小水电等民生水利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水利基础。中型水库投入运行的县达到76个。全省水利工程供水保障能力达124亿立方米。
三是抓创新,在践行治水方针上出亮点。在贯彻节水优先上,大力实施节水行动,全面推进农业、工业、生活节水,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从观念、意识、措施等方面切实抓好节水增效;力争到202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9%和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134亿立方米以内;20%以上县级行政区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机关节水载体建成率达100%,七大高耗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在实现空间均衡上,围绕贵阳市城区和贵安新区、遵义市城区、毕节—大方城区等经济社会发展集中连片区域,推进以骨干水源工程为支撑的供水网络工程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供水基础设施网络,提高水资源综合调配能力,提高区域供水安全水平。在推动系统治理上,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治理,以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重要湿地以及水生态脆弱和恶化区域为重点,加强草海等生态脆弱河湖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和长江支流乌江、清水江总磷污染整治。在突出两手发力上,认真做好《贵州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水利补短板项目申报工作,借助国家大力支持我省发展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水利投资;在不违反国家投融资政策和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的基础上,用好用足金融部门支持水利发展政策。同时,加强水价改革,探索建立水价机制,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水利项目建设。认真实施《贵州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村民自建管理实施意见》,探索推进水土把持村民自建、以奖代补、以奖代补等多种监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共建美丽乡村。
四是抓总结,在深化水利改革上出经验。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方面,2019年7月1日前全面完成“清四乱”专项行动任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长江固体废物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整治;加强协调对接,推动省检察院参与2019年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积极探索“河长制+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河湖管理新模式,推动涉河湖公益诉讼迈上新台阶。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加快《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进程,力争2019年颁布实施;修订《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创建一批节约企业、单位、学校及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认真总结合同节水试点经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在积极探索和推行代建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总承包及PPP等新型建设管理模式中,不断健全行业标准和配套政策,明确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管模式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需要。农业水价改革方面,总结近年来的山区现代水利和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在项目区大力推广低压管灌、喷灌、微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万亩。进一步加典型培育,力争2019年再启动15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立足我省大数据资源禀赋,在全国率先构建“天地一体化”监管体系,创新整合遥感、大数据、云服务技术,进一步巩固提升水土保持监测水平。
五是抓管护,在加强行业监管上上台阶。认真履行水利行业监管职责,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水利监管工作。河湖监管方面,全面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推进贵州省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抓好河湖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和“一河一策”方案实施,全面加强河湖监管,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水资源监管方面,做好水量分配,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完成全省河流(水库)生态流量核定,建立和完善保障河湖生态水量(流量)的工程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水质监测,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规范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强化水资源管控,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工程监管方面,在加强水利工程方案设计、招投标、施工安全等方面监管的基础上,突出监管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开展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健全水库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管护人员,提升基层水管单位管理水平,下大力消除水库运行中的安全隐患;统筹开展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活动,尽快扭转工程建设多、竣工验收少的不利局面。资金监管方面,用好贵州省水利涉农资金备案管理系统、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水利资金动态监管,切实做到“资金运行到哪里、监管就跟踪到哪里”;规范和强化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加大水利项目资金监督审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水行政监管方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依法全面履职责任意识;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做好配套涉水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清理、修改和废、释工作,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水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水利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