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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小水电站“双主体”责任人和小水电站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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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我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和农村水电站水库安全度汛责任,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黔水农函〔2021〕3号)要求,各市(州)水务局上报了2021年贵州省小水电站“双主体”责任人和小水电站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贵州省小水电站“双主体”责任人和小水电站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贵州省水利厅         

2021年4月27日        

贵州省小水电站“双主体”责任人和小水电站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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