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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水库安全度汛应急抢护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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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水库安全度汛应急抢护措施的通知

各市 (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贵安新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水库安全度汛历来是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一直以来,国家防总、水利部对水库安全度汛工作高度重视。近日,国家防办商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水库安全度汛应急抢护措施》,现转发给你们,请你部结合我省水库安全度汛应急抢护工作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措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水库安全度汛。下面就我省水库安全度汛应急抢护措施落实补充以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严格按照防洪法要求,由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担任。各地务必确保“三个责任人”了解所负责的水库基本情况,清楚自己的职责。各地在 “三个责任人”调整确定后,要在大坝明显位置设立告知牌,载明“三个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行文并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强化病险水库管理。所有病险水库汛期一律空库运行,不得蓄水。各地要高度重视,不能麻痹大意。

三、全面开展检查督察工作。省防指5月25日开始 “三个责任人”落实、监测预报、调度运用方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及人员转移避险方案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察,各市(州)防指要在5月25日前做好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省防办。

附件:水库安全度汛应急抢护措施.pdf

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联系人:陈电话:085185610721

箱:4764603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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