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水利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安排,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责任落实,厅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抓学习研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中心组专题组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集中研讨学习。组织向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邀请法学专家到厅机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00余人次参加学习。
(二)抓统筹调度,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工作协调调度机制。建立年初统一部署、全年动态报告的法治建设工作调度机制。制定年度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安排。专门召开厅党组水利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三是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水利法治建设。围绕“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贵州水利实际组织出台了“八五”普法规划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贵州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三个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十四五”时期水利法治建设。四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要求,厅主要负责人向省委报送年度专题述法报告。
二、抓“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更加精简高效
(一)持续优化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我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确保清单之外无许可。
(二)强化精细管理。发严格高效办理省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派发工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一律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突出优质服务。全力推进“全程网办”,制发了《省水利厅全程网办事项清单》,将33个涉水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程网办”中。进一步规范涉水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印发《省水利厅派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试行)》,提升窗口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2022年省水利厅行政审批窗口多次获得“红旗窗口”称号。
三、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中共贵州省水利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黔水党〔2021〕143号)、《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和《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重大决策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本年度,我厅共有一项决策被列为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经厅法规处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全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决策事项。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厅机关常年聘用外聘法律顾问,今年由聘用一家律师事务所增至两家。厅政策法规处配备一名公职律师,本年度,厅公职律师列席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为有关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以厅名义签订的民事合同进行审查。
(三)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认真执行新闻发言人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在省水利厅官网设置“政务公开”“问政互动”专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进行公示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抓法规制度建设,涉水法规体系更加科学完备
(一)紧盯重点推进水利立法。制定“十四五贵州水利立法工作规划”,分年度明确法规体系建设目标任务。针对农村供水法治保障短板,启动《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立法工作,联合省人大、司法厅等及时成立起草小组,委托第三方起草文本草案。配合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立法调研组开展好水法、防洪法立法调研工作。全程参与省人大《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立法。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把规范性文件监督关,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依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报省司法厅备案。
五、抓水行政执法,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一)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及时出台分工方案推进落实。印发《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和《贵州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分层次组织开展培训,组织对执法骨干、市县水务局分管法治建设领导干部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培训。
(二)创新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强化制度设计,与流域管理机构及省检察院共同印发《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并召开媒体见面会进行解读。加大与检察机关的互动联运,形成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和区域执法力度。在赤水河流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珠江流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侵占河湖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和查处。二是严厉查处水事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省厅作出一件行政处罚。
(四)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将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防汛保安、河湖清“四乱”“打非治违”等工作统筹部署,成立督导组,对各市州专项执法行动进行督导。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做好以案释法,向社会公开发布15件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贵阳市、毕节市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省级下发经费用于支持支队配备制服、采购执法装备和建设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毕节市成立了6个副科级的水务综合执法大队。
(六)做好水利规费征收。组织对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征缴档案资料。依法征收水资源费。
六、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业更加和谐稳定
(一)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职律师作用,对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要求公职律师参与办理。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制定《省水利厅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二)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安排公职律师专门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质量。本年度,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办理的应诉案件全部胜诉或维持。
七、抓风险防范处置,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扎实有效。全省组织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和演练。强化会商研判,密切监测预报。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例行会商和研判。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江河洪水预测预报,提前发布灾害性预警信息,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
(二)加强行业治理守牢安全风险底线。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认真组织开展水利行业防风险保稳定专项行动。
八、抓法治宣传教育,水利普法成效明显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厅网站公布。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全年安排两次厅机关法治专题讲座,共200余人次干部参加学习。组织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达97.6%,平均学分90.53分。
(二)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与人民网合作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新提拔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组织召开水利法治建设媒体见面会等系列活动,10余家新闻媒体共推出新闻报道20余篇(条);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将宪法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在厅机关更新的“法治文化长廊”展板中加入宪法相关内容。在建成的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中加入宪法相关内容。
(三)扎实推进民法典宣传。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组织参加2022年贵州省民法典线上答题活动,组织120名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民法典宣讲视频。
(四)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坚持按照“每年一个主题、一套方案、一个载体”的思路,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邀请媒体现场参加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面向全省水利系统开展“第一批贵州省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申报命名活动,评选出一批代表性基地。联合省教育厅面向全省中小学开展节水宣传标语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摄影比赛,相关活动开展情况经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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