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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利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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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对我省水利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厅党组中心组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在全年四个季度的学习安排中加入依法治国相关理论,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党内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论述,确保法治思维在水利系统的全面运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组织对我厅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论证,配合水利部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论证,对水利部23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论证,及时回复意见建议。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权限内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三个涉改事项的审批时限并优化审批流程。将小二型水库建设、山塘建设、非中央投资的中小河流(200km²-3000km²)治理、农村水电建设项目(单站装机规模5万千瓦以下)、水文站及其基础设施建设共五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改革,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的审批流程图和清单,改革后涉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将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

(二)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完成机构改革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今年我厅行政权责清单由原来的25项调整到28项。认真组织编制我厅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出30项监管事项。配合省政务中心编制全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出涉及我厅的5项公共服务事项。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权限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中探索推行“承诺制和区域评估”模式,印发《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流程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贵州省开发区建设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制度的通知》,有序推进“承诺告知制”落实。

(四)加强市场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省水利厅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认真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年共随机抽取317次,随机选派853人次,抽查结果公开742条。积极督促和指导市县两级水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本系统中介服务事项,对我厅行政审批事项所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由省厅协调财政资金向社会购买服务,切实减轻了行政审批申请人的负担。今年5月和9月,先后两次开展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清理,对14家下属单位、3家行业协会收费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不存在乱收费情况,并将各单位收费明细公布在厅网站。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专门搭建“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对水利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五)优化公共服务。全力推进“一网通办”,2019年底,我厅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100%网上可办。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一年来,我厅派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等评价均为满意,窗口还收到当事人书面感谢信一次。对在政务服务窗口办件的信息及对办事人员的评价信息,均按要求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办件信息集中公开。加强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扬及其他厅领导定期视察指导窗口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审批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窗口工作有序开展。窗口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共912件。下半年,我厅作为省政务服务中心推进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改革的6家厅局之一,将所有涉水行政审批纳入综合窗口进行“一窗”办理。进一步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我厅在2018年清理取消了两项证明事项后,对新出台和新修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一律进行审查,确保不再设立证明事项。及时调整“放管服”改革“七张清单”,对我厅涉及的“限时办理事项清单”和“网上办理事项清单”进行更新,逐项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实现办理时限全面压缩。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起草小组改稿20余次。起草小组先后赴贵阳市、黔西南州、遵义市等地开展调研,并赴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调研,借鉴外省先进立法经验和做法。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市(州)水务局、省直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省直有关部门参加专题论证会,充分听取律师、法学教授、立法咨询专家、法律顾问以及供水用水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省人民政府网、司法行政网等网络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了送审的《条例(草案)》,并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河湖违法行为陈年积案“清零”行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以“绿盾行动2019”巡查活动为契机,加大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行政立法体制。认真规划涉水地方立法,有计划推进立法项目落实。《贵州省河道条例(草案)》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1951日起正式施行。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工作,委托贵州民族大学起草《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并按时完成条例草案文本报送。进一步完善立法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程序,在《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中,多次深入市县一线调研,收集意见,并在条例草案中吸收。

(二)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进水利行业立法,改革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及时通过立法进行固化。同时在推进水利改革中坚持“改革于法有据”,依法推进改革。通过开展“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的清理”“涉及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及外商投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涉及机构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和不符合‘放管服’的地方性法规”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5件涉水地方性法规中的27条规定提出修改意见。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动态监管。今年以来制发了《贵州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1件规范性文件,及时报省司法厅备案,规范性文件未被纠错,本年度没有公民、法人对我厅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申请建议。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相关制度,国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出台后,我厅及时在厅党组扩大会上进行传达学习。9月下旬,厅党组中心组学习时还举办专题法治讲座,邀请司法厅有关专家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行解读,专题讲座还扩大到厅机关全体干部、厅直各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共120余人聆听了讲座,讲座结束后还组织机关干部和厅直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知识测试,确保依法行政决策入脑入心。

(二)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认真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求,建立完善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贵州省水利厅党组工作规则》及“三重一大”制度。今年下半年,认真组织征集、筛选,建立了我厅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聘请了相关行业的42名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咨询专家。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制度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厅行政程序。

(三)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和加强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充分发挥聘用法律顾问在服务我厅依法决策、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本年度,我厅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我厅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6次,出具相关法律审查意见文书4次。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查程序,全年共计对214件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认真落实国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今年机构改革时,我厅“三定”方案明确政策法规处指导水行政执法。同时将原贵州省水政监察总队的人员整体平移充实到政策法规处。改革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开展联合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难题。在开展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工作中,组织32家省级“河长制工作责任单位”赴全省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开展一次河(湖)长制督导检查,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一次河湖联合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以“一市一单”方式发各地进行整改落实。联合环保、交通等10个部门,组建了10个专项督查组,分别由一名部门副厅级领导带队,分赴全省31个市县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按要求查处和整改,做到查处一件、报告一件、销号一件。对河湖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地区,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访,发现问题直接向所在地水务部门“一把手”或涉案河流的“河长”交办和反馈,进一步压实了责任,推动了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水利部挂牌督办的案件已全部查处完成。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制定《省水利厅行政强制流程图及水行政强制法律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全省水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制定了《贵州省河湖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河湖违法行为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针对河湖执法跨流域和区域等工作特点,专门制定了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推进河湖执法高效便民。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了《贵州省水利系统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督促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运用“云上贵州”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在我厅建立的“河湖大数据信息系统”中,专门开设水政执法模块,目前正在开发建设。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印发《贵州省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贵州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上设立执法投诉通道,对外公布投诉电话。认真部署本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求各市(州)认真组织推报1-2个案卷到省厅开展评查,督促市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根据《贵州省水利厅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18-2020年)》,细化2019年重点执法任务,对全年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水行政执法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涉河建设项目排查,并及时反馈珠江委。

(五)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水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厅机关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对具备申领执法资格证和需换证的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统一报司法厅审查。大力提升水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6月中旬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为期五天的全省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市、县两级从事水行政审批和水政执法的人员以及厅机关相关处室具体从事水行政执法的人员共110余人进行培训。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和处理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未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等情况。从今年3月起,在全省境内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通过核查全面掌握取水工程(设施)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下步水资源费改税的开展打好基础。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监督力度,创新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式,将原来征收方式调整为县级征收,分级入库。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工作的监督指导,并对征收和分级入库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实现权力运行流程图动态管理,推进水利部门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对已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运行流程图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完善,使之更加便民高效。认真组织对《贵州省水利厅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修订,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均提供规范、明确的办理途径和流程。及时通过厅网站、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对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流程等进行公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渐进式推进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相关工作。严格规范要求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推进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事项和签订承诺书。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对填报不实的,进行了问责和处理。

(二)自觉接受监督。今年以来,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37件,办理回复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共26件,其中主办件18个,目前均已全部办结。严格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 (试行)》,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办理案件。

(三)加强内部监督。印发《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9年贵州省水利工作改革发展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水监督〔201920号),规范内部监管形成常态化机制。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行为,省本级所有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全部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进行。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使用同一的采购平台采购办公用具。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联合省委组织部以“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形式开展审计业务专题知识讲座。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将省水利厅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通过省水利厅官网、水美贵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公开。认真执行新闻发言人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分管厅领导任新闻发言人。建立定期发布制度,重大事件和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在水利厅官网设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专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通关注的政策进行公示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台账,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按时发布了我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4件,全部依法办结。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印发《省水利厅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行政纠纷化解机制。编制了《水利厅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在厅网站设置政务信箱,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扎实推进“法治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职律师作用,对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要求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认真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要求市(州)全面系统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对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的情况、表现形式及原因进行了全面分析,及时上报。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安排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具体承担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本年度,我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经复议维持我厅行政行为。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开展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3月下旬,邀请立法专家对厅干部职工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对新颁布履行的《贵州省河道条例》进行全面解读。9月下旬,厅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邀请司法厅专家专题对国务院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行解读。两次培训厅机关全体干部、厅直各单位班子成员共计230余人次参加。此外,在全省河(湖)长培训班、贵州省水资源及急需业务乡镇水务站所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两期)培训和县市水务局长培训中都设置了专门的法治培训内容,政策法规处有关同志就水利法治实务等进行专题授课。

(二)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认真执行《贵州省水利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将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我厅组织今年以来新提拔和晋升职务的16名处级干部集中进行宪法宣誓和法律知识测试。今年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后,我厅将对机关公务员晋升进行依法行政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

九、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2月底,厅党组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厅党组会共4次,厅长办会共6次研究水利法治建设工作。第一季度按时报送了我厅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加强厅机关法制力量建设,厅法规处5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相关业务培训。扎实推进帮助织金县后寨乡“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结对帮扶织金县后寨乡法治文化创建示范点,帮助帮扶点发展产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将该乡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厅法治建设整体规划,从执法人员培训和硬件投入方面持续加大支持力度。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加强法治建设,我厅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扬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水利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季度,我厅及时向水利部和省政府上报了我单位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019年以来,未发生因违法行政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查,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3月份,印发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按计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在内部目标考核评价中所占的分值。在上一年对各市县进行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的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占9分。将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我厅对市县水务局开展的监督和考核内容。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时同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述职,全厅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依法行政工作的格局。

(四)大力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建立法治建设信息收集、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有效运用“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收集信息、互联互通。开发建设“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系统,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技术等信息采集终端,实现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管理信息汇集、处理、传送、自动识别与判断,为土保持执法提供科技支撑。厅自建系统“贵州省水库蓄水情况报表管理系统”已被列为第一批拟接入“贵州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系统,“全省水库蓄水情况”将作为高频查询事项纳入政府服务平台。水利部“取水许可证”作为国家层面重点推进共享应用的高频电子证照,我厅将及时进行省级层面的共享互认。

十、大力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宣传

    认真制定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明确到各处(室、局),相关处(室、局)负责人为普法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建设,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融合,科学规划和建设厅机关法治文化专栏,打造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丰富水利厅网站普法宣传页内容,厅网站上开设的“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专栏,共发布和转载刊发法治建设相关信息9条。利用“水美贵州”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精心组织制作“法在贵州·治于水利”法治宣传动漫,向水利部推荐并在全省水利系统播放宣传。为认真做好《贵州省河道条例》的普法宣传教育,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印制条例单行本4万册发放到各地单位。4月30日,组织协调省人大、省政府领导出席《贵州省河道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第32届“世界水日”和27届“中国水周”期间,联合团省委、贵安新区管委会,在贵安新区大学城举行节水护水宣传活动暨“水美贵州杯·保护家乡河”演讲大赛启动仪式,大学城16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贵州日报、人民网、新华网、贵州电视台等多家省级媒体现场进行宣传报道,多彩贵州、今日头条等媒体进行现场网络直播。认真组织“水美贵州杯”中小学生演讲比赛,全省10个市州通过层层选拔,共推选了60名高中、初中、小学选手在贵阳进行决赛。6月12日,组织举办“水美贵州杯·保护家乡河”演讲大赛决赛,各市州选送的选手在贵州电视台演播大厅进行比赛,贵州电视台网络平台进行了现场直播,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广大网名积极关注和参与,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贵州省水利厅

                 2020年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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