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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锦江、㵲阳河省级河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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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河湖长办〔2024〕6号

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河长制办公室,省公安厅、省能源局:

因人事调整及工作需要,经有关省领导同意,副省长杨同光同志任锦江省级河长,省公安厅作为省级责任单位协助开展工作;省政协副主席、黔东南州委书记李建同志担任阳河省级河长,省能源局作为省级责任单位协助开展工作。省公安厅、省能源局要加强请示汇报,提请省级河长坚持“生态日”集中巡河与日常巡河相结合,强化河长履职。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认真落实好省级河长及省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及时更换河长公示牌,督促协调相关河长及部门履职尽责,推动解决锦江、阳河有关问题。

贵州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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