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水河〔2022〕5号
各市(州)水务局:
目前正值主汛期和暑假,天气转热,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和中小学生亲水近水活动增加,极易发生溺水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做好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危险水域安全防范责任
做好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工作事关人民幸福和社会大局稳定。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全面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把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工作作为近期的重要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部署本地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工作,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形成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联防联控机制,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常态化抓好危险水域安全风险防控
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把握汛期、暑假安全风险特点,抓好危险水域安全风险防控,着力解决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即日起,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溺水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系统排查管理范围内的河流、水库、湖泊、山塘等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隐患点,重点组织排查警示标志标牌是否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救生器材是否配备,防溺水宣传教育是否到位等。针对发现的溺水风险隐患,要建立整改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二)加强危险水域管理。各地要加强河流、水库、湖泊、山塘等危险水域管理,一是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督促乡(镇、街道)及水域管理单位在醒目、重要区域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必要的位置需设置防护栏等安全防范措施;二是督促水库、湖泊、山塘管理单位及大坝(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尽责,在汛期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增加巡查频次;三是督促基层河湖长、河湖保洁员在日常巡河巡湖的基础上,增加巡查频次。主动开展防溺水宣传、劝导等工作,一旦发现有垂钓、游泳、嬉水等涉水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劝离,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三)加强防溺水警示宣传教育。各地要统筹做好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的防溺水警示宣传工作,督促乡(镇、街道)通过横幅、进村入户等方式进行防溺水警示宣传,做到全覆盖,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充分发挥乡村大喇叭作用,开展大喇叭讲案例,通过近期溺水事故案例引起警觉,教育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和中小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了解熟悉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加强督导问责,推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地落实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推动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工作落地落实。定期检查有关单位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严密防范溺水安全事故发生。对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工作推动不力,履行职责不认真,部署工作不及时,存在走过场、搞形式,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市(州)水务局于2022年8月2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至省水利厅。
贵州省水利厅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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