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标志着云南省在滇池、洱海、抚仙湖、程海、泸沽湖、杞麓湖、异龙湖、星云湖、阳宗海保护领域形成“9+1”法规体系(一湖一条例+入湖河道保护条例),实现全流域从严依法管控。该条例是全国首部针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的专项地方性法规,为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系统治湖提供关键法治保障。
2023年11月,滇池、洱海、抚仙湖、程海、泸沽湖、杞麓湖、异龙湖、星云湖、阳宗海保护条例完成新一轮修订,引领推动重点高原湖泊“三区”管控措施落实落地,较好地解决了先前重点高原湖泊保护区划定不科学、保护措施不统一等问题。作为湖泊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入湖河道是湖水补充最直接、最重要的通道,其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情况与湖泊息息相关,此次专门制定《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既是对现有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条例的制度补充,更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打赢“湖泊革命”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条例》共设5章37条,重点围绕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管理作出系统规定:一是建立入湖河道名录管理制度,明确省、入湖河道所在地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保护职责,规范名录确定程序、管控范围划定标准及建(构)筑物管理要求;二是强化流域综合管控,对地下水管理、取用水审批、行洪安全监测等作出规定,并细化污水、面源污染、垃圾治理及排污口监管措施;三是完善生态保护机制,涵盖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工程建设和生态补偿制度;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明确行政机关履职规范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条例》将于近期正式公布实施。省水利厅将联合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所在地州(市)开展宣传培训,确保《条例》落地见效,为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供稿:厅政法处、河长处
责编:王东云 黄光国 吴慧丽
编辑:陈俊廷 陈辉 严家芬
转自云南水利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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