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各级河长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级检察机关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助力美丽重庆建设。
日前,市河长办和市检察院共同公布了2023年度“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八大典型案例。“重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将陆续推送相关典型案例。今日推送的典型案例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妨害行洪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桥梁安全 河道管理区 “河长+检察长” 公共安全
【要旨】针对行为人违规占用高架桥桥下河道管理区域从事生产作业行为的,检察机关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会同河长制成员单位及时开展监督处置,确保公共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基本案情】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南万高速凤嘴江大桥桥下空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因长期被行为人违规硬化部分地段,用于占用放煤炭煤渣、堆放机器设备,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区域面积2259.94平方米。相关人员在搬运煤炭过程中,运输车辆还存在撞击高架桥桥墩的安全隐患。前述高架桥下河道管理区长期被占用情形长期存在,致使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调查和督促履职】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川区院)在履职中发现前述案件线索,于2023年5月11日立案。
经调查核实查明,夏兴德等人自2020年起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重庆市南川区南万高速凤嘴江大桥与凤嘴江相交处河道段,违规占用河道管理区堆放煤炭和煤渣,用于加工经营销售,同时将该处河道管理范围区域内的部分地段硬化后,出租他人堆放机器设备和修便道。经现场勘查文华社区1组场地占用基本农田硬化地面2259.94平方米,占用基本农田5亩,且大量煤渣堆放区域位于南万高速高架桥下,存在滑坡、倾覆风险威胁高速路高架桥梁安全。
立案后,南川区院检察长与该河段河长经共同走访现场,核实占用河道管理区的主体、时间、具体区域、面积等情况。因本案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堆放煤渣等未采取有效“三防措施”等多违法行为,南川区院会同南川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属地街道办事处开展座谈,共同推进本案治理整治。后南川区院于2023年6月2日向区水利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统一管理职责,依法对夏兴德等人违规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业主对以上违法行为予以整改,确保河道安全。
2023年7月26日,区水利局书面回复南川区院称,已联合土地管理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等调查核实,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煤炭及机器设备等,并已全部清运完毕,所占用的5亩基本农田也全部复垦复耕。区水利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属地街道开展环境治理工作,杜绝雨污直排入河,完善日常巡查机制。
【典型意义】高速路网快速发展的同时,易产生高速公路桥桥下空间监管失范的问题。针对行为人违规占用高速公路桥桥下河道管理范围内区域从事生产作业,侵犯多种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等河长制责任单位协作配合,及时全面调查核实,推动履行对涉河事项管理职责,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要求。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还注重促成公益保护合力,协同相关部门对被占用基本农田复垦复耕,实现河道管理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良好办案效果。
来源:南川区检察院
编辑:唐楸
责编:谭杰
转自重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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