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湖南省第9号总河长令,湖南省洪江市强力推行河长“四制”管理(通报约谈制、督查暗访制、现场交流制、常态述职制),持续压实河长责任,三级河长坚持齐抓共管,有力推动河长制工作持续走深走实,河长河湖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更加完善,流域水安全底线愈发牢固。
强化通报督导,让责任压实有力有度
2023年,洪江市纪委监委与市河长办全面推行“河长+清廉建设”协作机制,聚焦河长巡河、河湖问题整改,实行通报约谈制,坚持以通报约谈促河长履职提质增效。
聚焦巡河促履职。实行河长巡河履职月通报,由市纪委监委对每月乡级河长巡河率不达标且排名最末的乡镇总河长(党委书记)进行约谈,连续2次受到约谈的乡镇总河长由分管副市长再次约谈,受到约谈的乡镇取消评河长制先评优资格。2-6月约谈乡级总河长5名,自7月起,乡级河长巡河率保持100%。
聚焦问题促整改。注重巡查质效提升,将巡查发现及整改问题情况作为通报重点,对巡查明显走过场地方一律点名曝光,对跨年度问题整改进度慢的一律挂牌督办,对重难点“四乱”问题,一律提请市级河长亲自督办,高位推进重难点问题整改。2023年3名村级河长因对河湖问题视而不见,巡河走过场被通报约谈,2名乡镇河长办工作人员因问题整改不力被通报。
强化督查暗访,让工作推进有能有效
洪江市河长办坚持一季度一督查,每四月一暗访,以督查暗访巡查助推河湖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市河长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居环境专班对20个乡镇河长制工作开展联合督查,对重点河流开展暗访。2023年,已开展河长制督查2次,暗访2次,发现各类问题37个,统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三张清单”管理,压实河湖长责任,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实现动态销号清零。
紧扣重点工作抓落实。强化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抓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在省总河长第9号令在基层落实,河湖系统治理,日常管护,问题整改等方面加强督查,通过精准选择督查对象,助推实时热点问题及时整改。
突出重大问题严销号。将水利部、省河长办卫星遥感图斑问题整改情况,省、市总河长会议交办问题及上级河长巡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群众反响强烈、媒体关注度高的重点问题作为巡查暗访的重中之重,重点暗访督导整改是否彻底,销号是否到位,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发生,突出标本兼治,注重举一反三。
强化现场交流,让学习提升有比有拼
洪江市高位推进河长制工作,将河长制工作与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全面融合,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评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河长制现场推进会,推动河长制工作比学赶超。
精挑河湖治理好示范。在全市范围内精心遴选幸福河湖建设典型示范地,先后在深渡乡、江市镇、安江镇等地召开现场推进会,现场对幸福河湖察看、观摩、评估,交流河湖治理经验,河长制工作开展心得,特别是市河长办负责人现场解说当前工作重点,让市、乡、村三级河长开阔了视野,提升了能力。
提炼河湖管护好经验。优中选优各地推进河湖治理宝贵经验,如太平乡补顺村建立“巾帼志愿护河队”,以“巾帼红”守护“河堤绿”;安江镇高阳村建设幸福河湖不等不靠,采取“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一部分,村集体投入一部分,乡贤捐款一部分,村民投工一部分”,把护河爱河当家事;安江镇下坪村探索“巡、查、治、建”一体化工作模式。这些典型经验,打开了参观交流人员推动河湖治理的新思路。
强化常态述职,让河长述职有名有实
洪江市严格落实《河长履职规范》有关要求,坚持把述职考评作为压实河湖长责任的利器,在河长巡河和现场推进会上常态化开展述职,引导和督促各级河湖长聚焦河湖治理管护主责、承担主体责任,推动履职尽责走深走实。
巡河述“实”职。推行“河长巡河+述职”机制,由市级河长带领流域乡、村两级河长开展巡河,在流域调度会议上开展河长述职。市河长办严把述职关口,防止避实就虚,明确述职评议的内容和程序,重点在自己做了什么、推进了什么、存在什么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精心准备确保述职不偏题、不贪大求全。
会议述“严”职。在每季度现场推进会议上,工作成效明显的前三名做典型经验述职,后三名做表态述职,其他做书面述职。会议严格评议标准,确保辣味十足。述职河长用实绩“说话”、用数据“报账”、用事实“算账”,总河长精准点评,刀刃向内、直指问题,评在要害、点在痛处,针针见血,达到了“红脸出汗”和“咬耳扯袖”的效果。
述后履“真”职。用活考核机制,推动提质增效。针对述职评议中剖析查摆和点评指出的问题,市河长办原汁原味地将点评意见反馈至各级河长,将存在问题整理后以书面形式反馈各乡镇总河长和河长办,建立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态度精准发力,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果。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转自湖南省河长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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