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经验做法~~
主要做法
2020年,上杭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积极发挥河长“施工队长”的作用,严格落实《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常态化管理,水环境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第一步
抓基础 强化工作落实
1.推动河长履职尽责。全县设立县级河长4人,乡镇级河长41人,村级河长316人,示范带动河长履职尽责,各级河长开展巡河近3.2万次。定期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听取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开展河湖“清四乱”、采砂场及制砂场规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河长制相关工作。今年以来,召开县级河长制工作推进会16次,发布县级河长令2件。
2.强化机构保障。进一步充实河长办力量,县级河长办配备专职人员11人,22个乡镇河长办均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5名以上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均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共组织开展3场河湖长制工作培训会议,不断提升镇村河长及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3.完善考评机制。加强乡镇河长考核,制定《2020年度上杭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河长制工作考核合格以上乡镇按等次分别奖励5~15万元。将河长制工作列入平安乡村、平安家庭考评指标,对履职不到位的乡村河长、河道专管员实行“一票否决”,推动各乡镇集思广益,积极创新,主动作为。
4.强化整改落实。今年以来,上级下发通报、督办、转办问题10件次,多次批示、现场督导,督促县河长办抓紧落实整改,提升工作实效,所有问题均按要求完成整改。
第二步
抓管控 巩固流域水质
1.严控水资源“三条”红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县预计全年用水总量2.858亿立方米,低于控制目标1.082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72.35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9.26立方米/万元,基本完成控制目标;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0.638,高于控制目标0.07。
2.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推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如:福建省上杭润华纸业有限公司,通过实施生产车间节水工艺改造,新增一套污水处理设备,更换新型冷凝水回收设备。通过实施节水改造,减少了企业对外取水,大大提高了污水回用率。
3.强化流域水质监测处置。加强主要河流及小流域、水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乡镇监测断面水质监测,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推动流域水质稳定向好。今年以来,3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Ⅱ类水质比例不断升高。完成7个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划定工作,均已获省政府批复。全县3个国控断面、3个省控断面、7个小流域水质监测点和10个水功能区监测断面水质监测达标率100%。4个新增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均为Ⅱ类水,水质稳中有升。
第三步
抓治理 加强污染防治
1.强化种养殖污染防治。把种养殖污染防治作为政府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回头看”,定期深入各乡镇开展督导,推动污染防治长治长效。全县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使用量同比减少17吨,减幅2%以上。全县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均按照“一场一策”方案,对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进行提升完善。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严格落实网箱养殖规划,棉电库区网箱养殖控制在3.2万平方米以内。严格落实日常巡查监管,全年未发现有超规划网箱养殖。
2.规范入河排污口整治。印发《关于加快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乡镇和企业合理设置入河排污口。全县共有排污口36个,其中33个完成规范化整治,封堵或合并排污口3个。
3.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针对上杭县实际,督促船舶业主与所在村签订《船舶垃圾转运协议书》,完善防污染设施,全县58艘渔船全部配备生活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所有营运船舶生活垃圾均装袋集中上岸处置。
4.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节能改造。全面摸排能耗不达标落后产能企业,全年未发现能耗不达标落后产能企业。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投资2500万元实施“LNG清洁能源替代原有的重油+LPG能源和制氧蒸汽加热器节能改造项目”,预计每年可节省电量400万千瓦(折合标准煤约500吨),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同时,大大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
5.推行水陆保洁一体化。不断创新机制,实行陆地与水面同一批人保洁,统筹巡山、巡河、护路等工作,避免了陆上保洁和河湖保洁扯皮现象。
6.抓好藻类防控。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前往汀江流域现场办公,现场会商研判、现场协调调度、现场研究解决,持续推进藻类防控各项工作,确保汀江河段藻类问题有效治理。
第四步
抓长效 强化环境治理
1.强化河道采砂监管。严格落实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和采砂规划许可审批制度,控制河道采砂许可证数量,全县总数压缩至2本。强化河道采砂日常监管,今年以来,全县开展河道巡查121次,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制止、打击违法砂场点10处,行政处罚案件7起(结案4起),河道非法采砂取缔率100%。
2.常态化推进“四乱”整治。扎实开展“四乱”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巩固提升。今年以来,上级暗访发现“四乱”问题41件,其中:水利部通报问题3件,完成整改3件;省级通报问题29件,完成整改27件(剩余2件根据整改进度安排,将于12月底整改销号);市级下达问题12件,均已完成整改。此外,县级自查发现“四乱”问题101个,均已完成整改销号。
3.规范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新建或改造雨污分流市政污水管网约12公里,完成进度100%。重点乡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81.2%,达到上级任务要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序推进,预计12月底可落实到位。抓紧提升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完成古田镇垃圾中转站主体工程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整治销号,完成全县12个乡镇填埋场整治。将乡镇污水处理厂统一捆绑打包第三方运营模式得到市人大常委会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视察组充分肯定,并写入推广建议意见。随着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整治,乡村面貌显著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在上杭县召开。
第五步
抓修复 恢复河湖生机
1.加快水电站生态问题整治。全县232座水电站,已退出老旧电站23座,对长期未发电未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20座电站由电力部门电网解列,其余189座水电站已全部完成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纳入环保监控平台,完成率100%。
2.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资4638万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24万亩,完成进度104%。投资2776.8万元完成安全生态水系建设20公里,完成进度100%。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完成封山育林6.5万亩,完成进度130%;森林抚育7万亩,完成进度140%;植树造林1.2万亩,完成进度138%。强化矿山监管治理和修复,新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面积588.75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第六步
抓管理 强化河湖保护
1.加强区域联动。不断完善跨区域上下游“同江同治,同河同管”协调机制,携手长汀、永定、新罗等相邻兄弟县区,加强上下游协调联动,凝聚流域治理合力。如:2020年8月,积极协调汀江上游电站,开展生态调水,有效遏制了汀江藻类爆发。再如,联合新罗区、永定区召开黄潭河流域河长制工作会商会,进一步细化了上下游协调机制,组建了黄潭河流域上下游联动微信群,加强了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
2.着力提高巡河效率。组建水文水质联合巡查队,借助水文系统专业设备及技术,开展专业化巡河,进一步提升河长制队伍专业化程度。配齐配强河道专管员,全县共有乡镇级河道专管员89名,村级专管员304名,2020年下达河道专管员补助资金446.48万元(其中县级配套下拨资金85.44万元)。河道专管员严格落实每日一巡河制度,实现辖区河湖巡逻全覆盖。同时,探索“河长制+精准扶贫”治水新模式,开发贫困人员公益性岗位48个(其中河道专管员8个,河道保洁员40个)。
3.加强信息监管。积极推动河长制信息化、数据化,指定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及时更新各项数据。截至目前,全县巡河率达97%以上,完成有效巡河3.3万余次,发现问题836件,接到e龙岩转办件2件,问题均已完成办结。
4.严格监督执法。深化联合执法,组织水利部门、公安部门、相关乡镇开展综合执法,全年出警605人次,开展河道巡察106次、河道整治75次、环境整治执法行动67场次,制止1家非法采洗砂场所,拆除非法采洗砂设备5台。进一步加强司政企协调联动,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河长办和紫金矿业集团环保处签署汀江(上杭)生态保护共建协议,推进“生态司法”护航母亲河治理和保护行动,联合开展《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普法宣传、河道巡查、河湖清“四乱”专题研讨、增殖放流等活动。
5.夯实管理基础。动态更新“一河一档一策”,全县设立市级河长公示牌1处,县级河长公示牌72处,乡镇级河长公示牌269处,村级河长公示牌61处,湖长公示牌6处。今年以来,共更新公示牌76处。完成《上杭县河道划界及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的批复。
第七步
抓宣传 发动全民参与
1.丰富宣传渠道。不断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微信平台、河长制专栏等开展宣传。截至目前,中央媒体用稿21篇,省级用稿35篇,通过专栏公布政务信息24件,公众号发布推送信息108篇。
2.多方联动护河。进一步加强主题宣传活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管河治水,营造人人治水护河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妇联等持续推进党建+河长制、巾帼护河、河长制工作进校园、“姜公”护河等专项行动,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党员河长、巾帼河长、企业河长等民间河长。
3.强化公众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河长制相关工作。如:5月27-28日,县人大组织视察农村饮水安全;5月20日,县人大组织开展河道联合巡查,宣传《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及河长制工作;10月21日,县政协组织视察汀江流域藻类防控工作等。认真处理群众诉求,今年以来受理96133诉求件9单,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及反馈。
来源:福建河湖长制、上杭县河长办
编辑:应瑛
检查:谢茜茜 黄清花
审核:饶智明 蔡添高
转自龙岩水利与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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