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河湖长制工作实践,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不断激发制度创新这一内生动力,精准落实协调联动这一坚强保障,紧紧抓牢问题整改这一关键所在,全省河湖工作者同心同向,聚力攻坚,全面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年终岁尾,让我们共同回顾这一年河湖长制的十大重点工作。
NO.1 召开省总河湖长会议
省委书记、省总河湖长张庆伟主持召开2020年度省总河湖长会议,并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力度,压紧压实河湖管护责任”。
NO.2 印发省总河湖长3号令
在全国率先以省总河湖长令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省核查登记取水口32.87万处,发现存在问题取水口32.13万处,完成整改31.96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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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全省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并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报告》。
NO.4 河湖长制作战指挥联动
召开河湖长制作战指挥调度会议3次,落实河湖“清四乱”、河湖划界、取水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等10类、5432项挂图作战任务。
NO.5 河湖长制专项督查
省河湖长办成员单位联合组成11个督查组,成员90余人,由厅级领导带队,配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测绘技术人员力量,开展高规格全覆盖督查,发现问题155个,现场下达“一市一单”13份。
NO.6 “亮剑护河”联合执法行动
健全“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水利、公安、检察机关开展“亮剑护河”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77万人次,立案378件,查处违法人员357人。
NO.7 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自查自纠并纳入水利部台账内“四乱”问题714个,基本完成整改。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划界任务。完成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和采砂规划编制任务。
NO.8 开展示范河湖建设
松花江佳木斯段国家级示范河湖建设通过水利部验收,建成全国第一批、东北地区唯一一段国家级示范河段。以国家级示范河湖建设为带动,遴选20个重点河湖开展省级示范河湖试点建设,全部通过验收。
NO.9 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
与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信息共享、合作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跨省(区)流域生态治理保护。选取挠力河、呼兰河、穆棱河、倭肯河、乌裕尔河等5条河流开展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试点建设。
NO.10 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活动
联合团省委开展“河我一起,守护母亲河”净滩行动,进行河湖长制宣传和垃圾清理。开展宣传河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全省各地投稿河湖文学作品、摄影作品和歌曲共196个,经专家初评与定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20个,优秀奖10个,优秀组织奖3个。
2020年获奖情况
——2020年5月,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奖励奖金5千万元。
——2020年5月,联合黑龙江日报开展大型融媒体“松花江-我是河长”,共采访报道河长109名,申报并通过“大世界基尼斯记录”。
——2020年9月,在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开展的“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中,1人荣获“十大最美河湖卫士”,2人荣获“巾帼河湖卫士”。
——2020年11月,在水利部第二届“守护美丽河湖--争创示范河湖”全国短视频公益大赛中,宣传片“河湖通畅 人水和谐--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纪实”获“优秀奖”。
转自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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