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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篇):省水利厅•黔西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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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举措推行河湖长制成效显著

近年来,贵州牢牢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抢抓国家督查激励政策机遇,多措并举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不断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先后四次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共获得中央资金8000万元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一是流域联动聚合力。构建流域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分别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建立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构建省、市、县三级流域河湖长体系,有效提升流域统筹协调能力和效率。整合其他行业相关涉水数据,为长江流域贵州境内的7个市(州)搭建渔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实现长江流域渔政执法监管信息互联互通。目前,设置流域河湖长2285名,安装视频监控点位241个。

二是区域协同提效率。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先后与云南、四川、重庆、湖南、广西等周边省(区、市)签订生态补偿、司法协作、执法联动等联防联控、共防共治协议,形成“省际间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治理,全流域保护一盘棋”格局。会同周边省份联合组织开展跨界水域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着力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形成上下游同心、左右岸同行、跨界河流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跨界水域共管共治能力。今年5月,湖南省怀化市和我省铜仁市相关部门在湘黔水河跨界水域联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

三是全民参与激活力。连续六年举办“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活动,创新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巡河(湖)活动。聘请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和河湖巡查保洁员参与河湖日常监督和巡查保洁,着力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招募“青清河”保护志愿者开展巡河,积极营造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目前,“五级”河湖长累计巡河2.8万余人次,招募志愿者3.34万名开展巡河8.29万人次。

(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改革专题组供稿)

黔西南州探索县域“政银”干部双向互派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黔西南州立足基层金融型干部总量少、需求大、分布不均等短板,探索推进各县(市)行政机关与金融机构干部双向互派,着力培育一批既熟悉社会事物管理又懂金融知识的综合性干部队伍,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人力资源保障。

一是高标准选派。坚持州级组织部门、金融机构、县(市)“三方同责”,综合州内金融机构设置情况和各县(市)发展实际,提出挂职人选及岗位安排建议,经县(市)级党委进一步研究审核后,选取政治素质过硬、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财政金融类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历、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科级干部作为互派挂职人选。立足工作需要、岗位特征及挂职干部素质、能力、经历、专业等因素,“一对一”为挂职干部精准选岗定岗,确保与所挂单位知识互补、人岗相适,推动作用发挥“最大化”。目前,全州共有40名优秀科级“政银”干部互派挂职。

二是高效能管理。按照“以挂职单位为主、派出单位为辅”的齐抓共管工作思路,明确挂职干部挂职期间工作、学习、进修等与原单位全面“脱钩”,挂职单位结合挂职干部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坚持平职或低职安排原则,研究确定挂任岗位和职责分工,着力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推动履职尽责。挂职期间,州委组织部、州金融办适时组织金融工作部门、各县(市)相关人员、挂职干部召开座谈会,相互分享经验、总结成绩、查找短板、提出建议,面对面倾听挂职干部呼声期盼,及时研究解决挂职期间工作生活中面临的“烦心事、揪心事、闹心事”。目前,共组织召开2次动员部署会、1次述职评议会。

三是高质量考核。坚持“平时跟踪+年度考核”相结合,由州委组织部牵头。组建调研组深入干部挂职所在单位(部门),综合运用集体访谈、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挂职干部平时“晒比述评”情况,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定,针对挂职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奖励表彰、职级晋升、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推动挂职干部扎根一线建功立业。如,工行兴义分行选派挂职干部胡刚同志任望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期间积极协助“政银企”融资对接,推动县域38家小微企业与银行达成合作,授信金额7210万元。

(黔西南州委改革办供稿)

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023年第37期

统筹:张烈烈

编审:代芹涟

微编:肖亚琴

“贵州改革”微信2023年第1038期(总第3973期)

转自贵州改革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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