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河湖长制
工 作 简 报
(2022年第2期)
贵州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黔东南州黎平县“五举措”谋划河长巡河工作
为规范河长巡河,有效落实河长履职尽责,黎平县围绕强化工作要求、明确巡河步骤、细化巡河内容、提出整改要求、做好信息跟踪五个方面,认真谋划2022年度河长巡河工作,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河长的责任,确保“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巡河中暴露出的问题。
一是强化工作要求。河长作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牵头做好巡河工作,全面掌握河库情况,深入一线组织实施,形成“河长牵头负责、部门督促坚持、下级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巡河步骤。各乡镇(街道)、各县级责任单位制定巡河方案,明确部门分工,有步骤、有层次地开展河长巡河活动,认真谋划贵州生态日巡河、日常巡河、河长会议等巡河活动,确保河长巡河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细化巡河内容。在上级要求的巡河内容基础上,该县重点针对河道“四乱”、巡河发现问题是否解决到位等内容进行细化,并纳入重点调度,切实做到涉河、涉水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把各种涉水违法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提出整改要求。对各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例如:县级河长巡河发现或下级上报的河库问题,属职权范围内的,立即协调统筹,由责任单位会同河长办督促相关部门限期处理,相关部门接到交办问题及时解决并反馈;职权范围外的,及时提请县级总河长或上级河长协调解决。
五是做好信息跟踪。各县级责任单位及乡镇(街道)在巡河过程中及时、准确记录河长巡河情况,同时在河长巡河结束后一周内将河长巡河材料报送到县河长办,乡、村级河长巡河材料由对应的乡镇(街道)整理报县河长办备案。
贵州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编辑:蔡国宇,审核:邓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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