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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公安局推进“河道警长制”护航“河长制”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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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保护水资源、强化水安全、改善水环境、守护水岸线、修复水生态、弘扬水文化,习水县公安机关主动融入“河长”制整体工作,树立“服务中心就是公安主业”“主动打击就是公安姿态”“执法保障就是公安职责”等工作思想,配套“河长制”建立完善“河道警长制”,加强全县河流域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盗采河砂、污染环境、非占河道、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全力开展护河、治河工作,切实加大对涉水违法犯罪的查处打击力度,努力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其中赤水河为长江上游支流,是一条名副其实的“生态河”“美酒河”“英雄河”“美景河”。2021年9月,中国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协作会在习水召开。笔者结合习水县公安局建立河道警长制全力护航“河长”制,落实生态发展理念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建立河道警长制的实践效果

(一)健全完善制度,落实工作职责。习水县共有32条河流(其中省级河流3条、市级河流2条),习水县公安局配套河长制建立了“河道警长制”,由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带头担任河道总警长、各派出所所长担任“河道警长”,做到护航“治水”无缝隙、零距离。同时,进一步细化“河道警长”的五大职责任务,即配合“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功能,做好涉水纠纷、隐患排查研判和协助化解工作,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涉水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河道治理工作。在机构职责完善下,积极发挥公安职能。

(二)开展全警配合,实施协同作战。在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统一调度指挥本地案件打击任务,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涉水环境污染案件,整合优势警力资源和技术侦查手段,开展专案研判、合成分析、集群打击,确保打到源头,切断链条。年初制定打击目标任务分配相关部门和各派出所,2020年以来共侦办涉水领域、涉渔案件36起,刑拘55人,其中派出所侦办的案件占50%以上。其中侦办非法捕捞案件35件,排水厂篡改数据案件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打掉犯罪团伙3个。侦破公安部督办专案2件和省督专案2件。

(三)共管共治强化协作联动,全面构筑常态治水机制。一是案件移送。各河执法成员单位实行举报首接负责制,简化案件移送程序,行刑衔接。我局森林、经侦对其他相关部门移送的涉水环境污染犯罪、渔业资源等刑事案件及时开展侦查。2020年以来,排查发现水污染犯罪线索12条,化解涉水矛盾纠纷21起。二是建立联动打击机制。定期与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的衔接和联动执法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水污染犯罪专项联合整治行动。仅2020年以来,开展公安、保、水利、农业、林业等联合执法126次,重点区域整治16次,关停水污染单位6家,取缔水污染“黑作坊”、“黑工厂”3家、关掉码头2个、关闭小水电32家。三是通过各河执法各成员单位综合打击处理,全县非法捕捞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涉渔违法犯罪呈明显下降趋势。

二、河道警长制推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习水县公安局为解决水问题,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推进河道安全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赤水河、桐梓河、习水河治理效果明显,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单位联动不够,打击合力不足。河长制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双组长,县委县政府领导包片,所属乡镇具体负责,集中党政力量、集中部门力量、集中社会力量。其中水利、环保、农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多单位共同负责,县委县政府下发专门文件,明确河流执法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规范综合执法工作流程和要求,尽管改变过去“各扫门前雪”的现象,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仍存在各自为阵的现象。公安机关的案件线索来源多是公安机关自行发现,水利、环保、农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少,公安机关与河流执法成员单位等在查处涉河涉渔违法犯罪上协调作战不够,单位之间在机制建设和信息共享上没有形成有效工作合力,联动协作机制不完善,未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二)涉河涉渔犯罪案件打击力度还需要加强、办案民警案件办理能力有待提升。办案民警对涉水领域、涉渔违法犯罪案件的办案能力不足,没有进行专门的法律法规培训,涉河涉渔案件钻研不够,业务素质还有待提升等问题,导致案件退侦、不能移送起诉等,需建立完善专门的队伍。同时在主动对接农业、水利、综合执法、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线索互通,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等方面与当前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维,对涉水领域、涉渔违法犯罪查处打击力度还有待更进一步加强。

(三)民警配备不足,主动作为不够。习水县公安局公安机关警力万分比远远小于万分之八,不同程度存在人少事多、专业执法力量欠缺。尤其是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类案件发生在凌晨之后,警力不足导致巡防力度不够,重点河道安装的监控点位少,不能及时发现和收集涉渔违法犯罪,导致不能及时进行打击处理。公安机关存在平时靠被动应付,重在打击上下功夫不足。

三、推进河道警长制发挥作用的思考

在建立完善“河道警长制”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突出实战实效、创新体制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水域执法水平,努力为全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保驾护航。

(一)加强统一指挥,促进共同参与。目前公安机关对盗采河砂、污染环境、非占河道、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由经侦、森林公安、各派出所负责,上级公安机关也由多个部门负责,存在牵头部门多、职能交叉重叠、多头指挥现象。公安机关在水域执法方面应明确一个部门来具体管辖,统一指挥,全局各相关部门协调,职责明确,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健全完善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一是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在“河长制”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信息引领警务,积极协调水域执法各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研究问题,交流经验,实现了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提升了河道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健全执法保障体系。按照执法“谁负责、谁保障”的要求,以政府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执法保障责任,健全河湖综合执法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各执法成员单位专业优势,努力做到对水域综合执法问题提前研判应对,及时协调解决。

(三)开展治理联合作战,提升执法整体效能。一是排查治理常态化。每季度开展的统一执法活动中,充分调动各职能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灵活采取联合巡查、交叉巡查等方式,对各水域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排查治理,确保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二是打击整治合成化。主动加强与环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收指为拳、合成作战,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环境污染犯罪等专项行动,大力查处河涉水案件,拆除收缴非法电鱼装置与非法卸砂桁吊,扣押非法采砂船,取缔非法码头,重拳打击各类水上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宣传教育多样化。以河流两岸居住人群、市场鱼商、涉渔餐馆等为重点,开展“上门式、面对面”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习水公安微信、微博等发布公益短信、张贴海报、悬挂标语横幅、集中宣讲、散发传单、提醒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涉水领域和渔业法律法规,以案为例、以事为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涉水、渔业等违法犯罪处理的典型案例,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治理水域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配齐配强派出所警力,提升大数据实战效果。一是沿河派出所要按照编制人数配齐配强警力,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二是在省级河流赤水河、桐梓河、习水河加大投入。目前安装的监控点位太少,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应用工作,有效提高沿河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覆盖的广度和密度,加强对河道的管理。

编辑:许蔓,校对:卢文远,审核:王伟康

来源|省公安厅

转自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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