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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简报第10期 黔南州以“四个坚持”推进河湖长制新成效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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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河(湖)长制

工 作 简 报

(2021年第10期)

贵州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黔南州以“四个坚持”推进河湖长制取得新成效

2020年,黔南州河湖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生态之州·幸福黔南”建设目标,以四个坚持推动全州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三全面一提高”成效。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全面执行河(湖)长制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河长会议制度。2020年,州级召开2次总河长会议,12县(市)共召开49次总河长会议,部署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严格执行河长巡河制度。组织开展州县乡村4级河长巡河并配合做好省级河长巡河,全州496条河流(段)共开展河长巡河活动8000余次,其中州级河长巡河70余次,县级河长巡河1600余次。严格执行河长制考核办法和督查督办制度。由州河长办牵头,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次,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情况通报,督促问题整改,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序时完成。

二是坚持履职尽责,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全面完成瓮安河、坝王河等9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及摆所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全面完成151条50平方公里以上及设县级河长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扎实开展清岸清水活动。开展以“爱家有方、护园有法”为主题的清岸清水专项活动800余场(次),累计清理入河排污口701个,清理河流496条,清理河道2620余公里。及时更新河湖管理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更新州级河(湖)长名录,通过推动河长履职,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单位、职能部门工作责任。

三是坚持压实责任,全面完成问题整改。抓实河长巡河发现问题整改。2020年省、州河长巡河共发现问题85个,现场解决70个,跟踪落实整改15个,问题整改扎实推进。抓实“派工单”问题整改。2020年全州共派出“派工单”81单140个问题,整改完成140个,整改率100%。河湖长制工作“派工单”制度典型案例纳入全国河湖长制优秀案例选编。抓实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明确专人负责,利用无人机航拍、实地查看等方式,按“四不两直”常态化开展“清四乱”明察暗访,共发现“四乱”问题22个,全面完成22个问题整改。

四是坚持强化治理,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得到提高。强化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全州完成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提标改造64座,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600余公里,建制镇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实现全覆盖;完成107个转运站9732个垃圾收集点建设,并配套垃圾清运和转运车辆698辆,全州建制镇垃圾转运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覆盖率稳定保持95%。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实现全覆盖,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升到84.38%。压实工矿企业污染治理。全面推进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全州磷石膏利用处置率提升至92.51%,磷石膏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完成瓮福集团发财洞、川恒公司龙井湾等一批矿区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复绿工程建设,矿山企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通过污染源头遏制,纳入省“水十条”考核的2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100%,断面水质实现全达标目标。

(黔南州河长制办公室 供稿)

编辑:蔡国宇,审核:邓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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