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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深入推行河湖长制 全力守好“两江”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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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是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2017年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抓住国家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机遇,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高位推动,区域联动,全民行动,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全力守好“两江”生态责任地,全省河湖水质持续改善。2018、2019年,河(湖)长制连续两年获国务院表彰激励,赤水河(遵义段)示范河湖建设高分通过水利部验收。2020年度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5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8.2%,22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巡河船只通过清澈无瑕、如诗如画的乌江水系黔西县铁石乡河段 。熊军万 摄

高位推动

构建全域河湖组织保障体系

一是河湖长制实现全覆盖

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重大战略决策后,贵州省迅速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建立从省到村五级河(湖)长制;首创从省到乡四级“双总河长”,党政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区域总河长;独创“省级领导人人当河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各担任一条重点河流(湖泊)的省级河(湖)长,32家省直部门作为省级责任单位一对一协助省级河(湖)长开展工作;市县乡参照省级做法,四大班子领导人人担任河长,相关责任部门协助河(湖)长开展工作。

二是地方法规加快完善

2017年1月,《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水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明确全省江河(湖泊、水库)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全面推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的河长制。2018年2月实施《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2019年5月施行《贵州省河道条例》,将河(湖)长制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评估内容。同时,各地结合实际相继出台流域保护条例,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如:《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涟江流域保护条例》等。

三是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省市县乡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信息报送“六项制度”全面建立,省级“总河长”会议、省级“河长”会议、省级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三个会议”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均设立河(湖)长制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专职人员达550余名,各级河(湖)长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全省4697条河流、2407座小(2)型及以上水库、17150座山塘共设置河湖长22755名,凡是老百姓叫得出名字、有常流水的河流都有河长负责,贵州河(湖)长制组织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区域联动

破解跨界河湖治理难题

一是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

贵州与云南、四川两省签订《云贵川三省政协助推赤水流域生态经济发展协作协议书》,与云南、四川、重庆等3省(市)人民检察院印发《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与云南昭通市、四川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建立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与云南、四川、重庆、广西、湖南等5省(市)河长制办公室签订《跨省河湖联动机制协议》,协同处理跨界河湖疑似水污染问题,共筑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二是开展“互派河长”试点

率先在全国探索“互派河长”机制,2020年制定印发《贵州省跨界河流互派副河长试点工作方案》,在赤水河(遵义段)、黄泥河、余庆河等跨界河流所涉县(市、区)之间开展互派副河长试点,解决跨区域河湖问题整改效率低等突出问题,有效保障各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累计在38条跨界河流上互派副河长50名,发现并解决问题17个,签订联防联治协议6份,形成了互派副河长联席会议、水质联合监测等工作机制。

三是实施“两长”护河行动

整合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形成检察合力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工作机制。自2019年首次开展省市县三级河湖长、检察长“两长”护河行动以来,累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0余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有效破解河湖保护“上下不同心、两岸不同行”等难题,河湖面貌焕然一新。

全民行动

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

一是创新开展“五级河长大巡河”活动

2017年以来,每年6月18日“贵州生态日”前后,省级总河长带头深入一线调研视察,现场解决河湖管理问题,在省级总河长的带领下,五级河(湖)长不定期开展巡河活动,现场解决问题。据统计,2017年以来,五级河(湖)长现场巡河达20万人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000余个。

二是强力推进“清四乱”行动

2018年以来连续3年发布“总河长令”,对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限时对各级反馈的1766个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对长江流域面积300平方公里以上和设省级河(湖)长的河流以及草海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完成170处一般固体废物点位整改清零。对120条主要河流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全省50平方公里以上的1059条河流开展清岸清水行动,聘请17884名保洁员负责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累计拆除网箱3.38万亩,率先在全国实行全域取消网箱养鱼。

三是全民参与护河行动

创新河(湖)长制宣传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支部等活动,每年2万余名党员干部参与巡河护河。2017年以来,聘请1.12万名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和1.79万名河湖巡查保洁员参与河湖日常监督、巡查和保洁,7万余志愿者参加“青清河”保护河湖行动,吸引更多民间环保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河流周边群众加入到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中,全省生态文明实名注册志愿者达9万余名,形成了全民参与河湖保护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编辑:许蔓,校对:卢文远,审核:杨良强

来源:贵州省水利厅

转自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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