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做好流域水利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海河水利委员会在水利部党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履行流域管理机构职责,实干担当、埋头苦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十六字”治水思路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在海河流域落地见效,为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海河水利高质量发展
海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及“3·14”“9·18”“1·03”等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十六字”治水思路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在海河流域落地落实的强大动力,编制完成海河流域“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明确了新时期流域水利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任务。紧扣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以模范机关创建为重要抓手,推动实施“树牢意识、扛起责任、转变作风、深度融合”的政治强委战略,在委系统层层开展学习研讨,切实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决走好贯彻落实党中央、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的“第一方阵”,以更加有力的党建举措,统筹推进海河水利事业发展。
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海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组责任清单,明确52项重点任务并严格推进落实,同时督导31个部门、单位全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了“清单+监管+问责”的工作机制,委领导带队开展现场督导,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极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启动新一轮政治巡察,开展廉政集体约谈和警示教育,用好水利部党建督查成果,促进基层党组织持续进步、全面过硬。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科学进行舆论引导,创新开展海委成立40周年纪念活动,完成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和天津市文明单位复审和争创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水利精神落地生根。
扎实开展疫情防控,让党旗在防疫一线高高飘扬。海委系统上下齐心,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委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科学进行舆论引导,稳步实施复工复产;选派40余名干部职工下沉社区服务2000余小时,全力助力天津市疫情联防联控;组织党员干部捐款10余万元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采购防疫物资支援长江委……多项扎实举措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贡献了一份海河水利力量。
二、紧盯薄弱环节,持续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科学规划调度,全力保障流域民生供水。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海委坚持防疫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克服疫情影响,按期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东平湖以北可研及穿黄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完成东线一期工程北延应急供水水量调度方案。协调实施引黄入冀供水1.2亿m3,积极推动引黄入冀供水协议续签,监督做好南水北调中、东线一期工程年度水量调度工作。2019—2020年度,南水北调中、东线一期工程共调水40.24亿m3,委直属工程安全供水14.45亿m3,有力保障了流域供水安全。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海委扎实开展“六河五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组织完成2019年度实施效果评估,加速推动永定河平原段重要卡口河段治理。大力组织开展永定河生态水量调度,2020年春秋两季预计补水2.86亿m3,春季补水完成通水到大兴国际机场的阶段性目标,永定河沿线湿地水面面积大幅增加,地下水水位显著回升,河道水生态得到明显改善。落实《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推动落实“节”“控”“调”“管”4项措施,统筹开展地下水预警分析、压采评估及水量巡测复核等工作,积极进行试点河湖生态补水,截至2020年11月底共实施补水41.75亿m3。组织编制永定河、滦河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完成七里海、白洋淀生态水位目标逐月达标评估。多次专题部署推进潘大水库水源保护工作,采取多项积极措施持续改善水库水质,切实保障了重要水源地水质安全。
做好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不断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海委纳入全国150项重大水利工程清单的卫河干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通过水利部审查,并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概算评估;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有望2020年年底批复立项。漳河石梁、下交漳至观台河段水毁及控导治理等委属工程前期工作有序开展,流域蓄滞洪区建设及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四女寺枢纽北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有序复工建设,确保了工程效益发挥,目前工程建设任务已完成,进入竣工验收准备阶段。
深入推进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为海委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编制印发《智慧海河总体方案》,全面启动智慧海河建设任务。启动实施海委网信基础建设“六大任务”,稳步推进海委网络安全能力提升与IPv6网络设备改造、永定河水资源实时监控与调度系统、海委防汛通信设施改造等网信重点项目建设。深入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不断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防范能力,筑牢夯实网络安全底线,为海委各项事业发展增添坚实保障。
三、聚焦重点业务,持续加大“强监管”力度
大力开展河湖监管督查,完成违法陈年积案“清零”。海委累计派出33组次115人次,先后开展2轮河湖暗访督查,实现流域片25个设区市165个规模以上河湖全覆盖。督导桑干河非法采砂、庄里水库违建2起重大事件整改到位。开展冀晋蒙进驻式暗访督查,对大清河等6条河道104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协调冀豫鲁省级河长办开展潘大库区等直管河库“四乱”问题联合督查,推动338个问题销号,清除违建22.5万m2、树障269万m2、垃圾19万m3。会同京津冀晋豫鲁蒙7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湖长办联合印发《海河流域河长制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创新构建“四位一体”的跨区域协作平台。强化水政执法巡查,累计巡查河道10.98万km,制止违法行为128次,查处违法案件18件,深入开展京津冀联合执法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调处了林州市红旗电站工程等水事纠纷。
坚持“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原则,推动流域水资源管理不断强化。紧盯矛盾要点,大力推进清漳河、潮白河水量分配工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督查,对京津冀晋20个县、1200个取水口、100个重点用水单位开展水资源保护与节约用水“四不两直”专项督查。开展2019年取水督查“回头看”并推动问题整改。实施流域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流域片18492个取水口通过省级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审核。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二期(海委部分)建设并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健全“综专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农饮安全、小型水库水闸安全运行、山洪灾害防御、防洪调度、堤防险工险段等12项专项监管。海委累计派出167组次516人次,督查项目2203个。组织对冀晋314个村开展农饮安全暗访,调研京津冀晋96个村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实施情况;完成京冀蒙129座水库、京津冀蒙313座水闸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对京津冀晋52个山洪灾害村、京冀晋豫43座大中型水库防洪调度和汛限水位控制实施暗访督查;组织对京津冀蒙170段堤防开展险工险段专项检查;开展流域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监督检查27批次,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加大流量输水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实施“双向告知+承诺”“互联网+监管”的水土保持监管模式,实现82个部批生产项目全覆盖、全过程监管;监督检查京津冀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情况;完成京冀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保项目核查和117个县22万km2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持续强化资金和政务监管,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海委组织修订督办管理办法和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督办制度体系。对10项部督事项实行“一项一档”、专人盯办,并紧盯关键节点督办做好121项委督事项,确保水利部决策部署和流域水利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坚持“过紧日子”,优化调整预算安排,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控,切实压实预算管理工作责任。强化审计监督,开展跟踪审计、突击审计等各类审计18项,充分发挥审计“体检”和“免疫”作用。
四、严防超标洪水,全力保障流域防洪安全
海河流域近60年未遇流域性暴雨洪水。在2020年海河流域预测降雨偏多,发生大洪水的概率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海委紧绷防汛之弦不放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京津冀防汛工作会议和海河防总工作会议部署,对标超标洪水、水库失事、山洪灾害“三大风险”,汛前对流域防汛薄弱环节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压实防汛责任,堵塞防汛漏洞;印发海委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编制完成5大河系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并对其中涉及的省际矛盾协调、分洪口门扒口措施、蓄滞洪区人员转移等焦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协调落实;深入开展汛前拉网式排查,组织开展多层次防汛演练;完善漳卫河流域洪水预报体系及水工程联合调度方案,推动完成14处视频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有效提升“以测补报”水平,为流域防汛做好万全准备。汛期,海委密切关注气象、雨水情及汛情发展变化,加密会商研判,强化值班值守,累计会商17次,启动Ⅳ级应急响应2次,成功应对了多次强降雨过程,圆满完成年度防汛工作任务,有力保障了雄安新区等重点区域和全流域防洪安全,切实筑牢了流域防洪保安屏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海委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为“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谋好篇、开好局、起好步,全力推进流域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海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转自中国水利杂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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