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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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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水安监〔2016〕23号

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省水投(集团)公司,各市(州)水务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仁怀市水务局、威宁县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通知》(办安监〔2016〕452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16〕8号)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水利部安全监督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定于2016年6月在全省水利系统集中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着力提升全社会整体本质安全水平,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省水利厅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决定活动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扬同志任组长,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安监处,办公室主任由厅安全监督处副处长张涛兼任。

三、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在全省各地、各单位同时开展。按照省安委会和水利部要求,结合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安全生产月”期间将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以下主题宣教活动:

(一)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局长下基层”、“企业负责人话安全”等活动。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部署安排本地区开展“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方案见附件1,可在厅网站下载),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发表学习体会、做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引导、教育本单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对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认识。

(二)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

以新《安全生产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编制知识问答题,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方案见附件2)。各地、各单位要做好竞赛组织发动,做好参赛单位信息录入竞赛平台等工作,鼓励从事水利工作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竞赛,提高广大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素质和能力。

(三)水利安全生产警示专题教育活动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和科普教育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6〕3号)的要求,组织学习观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警示教育片《覆车之鉴》《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系列讲座》等资料。水利部已制作水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系列片《致命的有限空间》《责任》以及《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集(2009年~2015年)》等警示教育资料,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组织集中观看、召开研讨交流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教活动

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活动,邀请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选,优秀应急预案将向全行业推广,以提高全行业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水平(方案见附件3)。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认真评估、查摆问题,根据演练评估情况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增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水利行业应急处置水平。

(五)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咨询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好“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问题。二是积极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按照《关于举办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的通知》(安组委办〔2016〕2号)的要求,自行组织制作和报送具有水利行业特色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等安全文化精品。三是开展媒体宣传活动。水利部将在《中国水利报》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在水利安全监督网设立安全生产月专题,开发“水利安全你我他”微信平台,通过刊发署名文章、推送安全生产知识、报导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方式宣传安全文化。各单位应组织职工关注有关报刊、网络及微信平台,并积极推广使用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参与微信平台接力宣传活动、身边隐患随手拍等活动。

(六)其他宣传活动

各地、各单位应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按照水利部和省安委办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回头看”检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身边隐患随手拍”等其他活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单位活动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做好动员部署,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

大力推进各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对重点工程、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安全度汛;进一步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增加培训投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管理和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加快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能力;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与省内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在主要媒体、门户网站开设专版专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益宣传牌、社区宣传窗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手段,形成电视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加强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作为主要目标,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高潮。要根据水利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和检查活动。要加大组织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宣教主体作用,广泛动员水利基层和生产一线的职工积极参与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我厅将把省水投(集团)公司、各市(州)水务局、贵安新区和省直管县(市)水务局、厅直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纳入2016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建管总站要督促各水利施工企业参加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并将组织参加上述活动的情况与2016年的“三类人员”考核挂钩。

(四)强化跟踪,及时报送信息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周四报送本周活动动态(报告、简报、新闻稿件、图片、视频资料等),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

请各地、各单位于5月16日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于7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大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等资料报送我厅安监处。

联系人:朱绪乾

电话:0851-85933710

邮箱:gzslajc@126.com

附件: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2.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3.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方案

4.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贵州省水利厅

2016年5月10日   


附件1: 

“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将开展“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请各市(州)水务局参照省级活动部署安排本地区“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请省水投(集团)公司,各市(州)水务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仁怀市水务局、威宁县水务局和厅直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撰写安全生产学习体会,稿件邀请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认识,对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重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认识;对水利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和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体会。

2.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水利部安全监督工作视频会议提出的要求,抓好2016水利安全生产的工作思路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3.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加强风险管控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举措等。

二、征稿要求

学习体会稿件应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观点鲜明、层次清楚、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0字。稿件将推荐至《中国水利报》、水利安全监督网、水利安全生产简报、“水利安全你我他”微信、水美贵州微信公众号等专栏摘录刊登。请于5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体会报我厅。

联系人:朱绪乾

电话:0851-85933710

邮箱:gzslajc@126.com

附件2

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为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我厅将在5~8月组织参加全国水利系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由水利部安全监督司、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联合主办,武汉大学承办。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竞赛相关组织工作。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概念、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原则、水利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危险源与隐患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本质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技术等。

三、竞赛对象

水利部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分为3个阶段,具体为:

1.准备阶段

5月15日~6月7日,竞赛组委会将有关水利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资料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发布,开展单位信息核对、用户注册、完善试题库等工作。参赛单位名称已由竞赛系统全部内置,参赛人员注册时只需选择即可。如本单位名称没有出现在系统内置名单中,请及时与竞赛客服小组联系。各参赛单位要如实填报单位相关资料,便于竞赛组委会统计。

2.竞赛阶段

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可以登录“水利安全监督网(http://aqjd.mwr.gov.cn/)”和“博安网(http://www.bosafe.com/)”参与竞赛。每人最多可参加答题15次,按总成绩和累计时长排名,实时显示各单位和个人的成绩及排名。

3.奖励阶段

8~9月,竞赛组委会对获奖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在“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水利安全你我他”微信平台等媒体公布。

五、竞赛流程

1. 核对单位信息

5月15日~7月15日,竞赛组委会通过竞赛官方网站和微信对外公布竞赛平台内置单位名单,参赛单位及人员可查阅并核对本单位信息是否正确。如发现没有本单位信息或信息错误,可联系竞赛组委会进行添加、修改。

2. 用户注册

6月1日~12月31日,参赛人员可以进入“水利安全监督网”或“博安网”,点击此次竞赛活动通栏标题,进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和“2016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参赛人员可在“2016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注册登记个人信息。帐号注册成功,两个平台均可使用。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邮箱、所在单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部直属单位、详细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6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参赛人员可登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查看竞赛学习资料,参与培训学习。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可登录“2016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参与竞赛答题。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答题的参赛人员,在竞赛主题网站扫描对应的二维码下载答题客户端,或通过微信关注竞赛微信公众号“博晟安全”下载答题客户端,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直接登录系统答题。

3. 完善竞赛试题库

6月1日~7日,参赛人员可以通过竞赛平台在线提交竞赛试题。6月8日~14日,竞赛组委会对提交的竞赛试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试题将纳入“2016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试题库”,提交试题人员按照竞赛贡献分排名给予竞赛贡献奖励。

4. 竞赛答题

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参与答题。竞赛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由竞赛系统自动从题库随机生成50题的试卷。答题时间为30分钟,参赛者登录竞赛客户端后点击“开始答题”按钮,进入答题页面后电脑将自动开始计时。答题页面右侧显示竞赛试题及答案选项,参赛者通过鼠标点击选项即可作答,多选题错选、漏选或多选均不得分。如未在30分钟内答完,系统将自动强行交卷。提交试卷或超时强行交卷后,系统自动显示答题用时、答题得分和正确答案(答题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且得分不少于50分时显示)。在竞赛日期内,参赛者均可答题,每人最多可答题15次。参赛人员在答题过程中,可以通过试题旁边的“错题反馈”按钮在线反馈错题。反馈的错题经过竞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按照竞赛贡献分排名给予竞赛奖励。

5. 评奖

7月16日~9月30日,竞赛组委会组织评奖,并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奖金。

6. 打印培训证明

7月21日~12月31日,参赛人员可登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打印培训学时证明。培训证书上的学时为参赛人员当前获得的学时。学时由两部分构成:参赛人员在竞赛中获得的竞赛学时和在培训平台学习中获得的培训学时。

参赛人员每次答题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可获得1学时,最多可获得8学时。获得个人奖的参赛人员,可获得额外的8学时奖励。

参赛人员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每学习1小时可获得1学时,6月1日~12月31日期间最多可获得20学时。

六、奖励办法

竞赛奖励包括个人奖和单位奖。具体情况如下:

1.个人奖210名。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和竞赛贡献奖,获奖人数和奖励方法分别为:

  • 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颁发证书。
  • 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 三等奖50名,奖金300元,颁发证书。

(4)  鼓励奖:120名,颁发证书。

(5)  竞赛贡献奖10名,颁发证书。

个人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在全国水利系统范围内自动排名产生。各流域机构及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去获得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者外,顺排前三的个人将获得鼓励奖。

(二)单位奖65名。奖励分为单位竞赛奖和组织奖。

1.单位竞赛奖50名,颁发证书。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根据各参赛单位的竞赛总分最终自动排名产生。

2.组织奖15名,颁发证书。根据各流域机构和各省参赛总分和下属单位参赛率综合评比选出。其中,部直属单位3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2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汉大学

联系人:黄波

电子邮箱:bossienweb@126.com

附件3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1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水安监〔2014〕19号),5~8月在全国水利行业举办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竞赛活动。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由水利部安全监督司主办,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承办。竞赛活动成立全国水利行业应急预案竞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收集、评选和证书与奖牌的颁发等工作。

二、参加对象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勘测设计、水文监测、水利工程监理、农村水电和其他等9类单位。

三、评选办法

1、各参赛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简称“《导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修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2、形式规范性和编制程序。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应符合《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要求。

3、合法性。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

4、完整性。应急预案一般应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预案的编制应具备《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

5、针对性。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6、实用性。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

7、科学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内容科学合理。

8、操作性。应急预案的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9、衔接性。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相关部门或上级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10、应急预案语言准确,文本规范,严禁抄袭、模仿,避免“千篇一律”。

四、奖励办法

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奖励数量和方法分别为:

1、一等奖9个(各类别1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2、二等奖18个(各类别2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3、三等奖18个(各类别2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4、优秀组织单位12个(流域机构3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9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于2016年7月5日前,将参赛单位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正式颁布文本)以及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以电子版打包形式发送至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邮箱。单位基本情况应能清晰反映单位内部组织结构。

2、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的应急预案进行评选。获奖单位的应急预案将在水利安全监督网上进行展示,以达到鼓励先进、交流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促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提升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联系方式

中国水利企业协会

联系人:许汉平张海龙

联系电话:010-63203604、4884

电子邮箱:slqx@mwr.gov.cn


附件4

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安全生产宣传

制作宣教作品(部/张)

省部级干部安全生产宣讲(场)

企业家谈安全生产(场)

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场)

举办在线访谈(场)

举办论坛(场)

发表评论、体会文章(篇)

开设专版专栏(期)

发放宣传资料(份)

各类展板、标语(块)

接受群众咨询(人次)

开展演讲比赛(场)

参与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报送安全文化作品(部)

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条)

安全生产教育

开展警示教育(期/人)

知识讲座(场/人)

开展知识竞赛(场)

举办安全展览(场)

文艺演出(场)

主流媒体发表稿件(篇)

安全生产执法

出动检查组(个)

检查企业数(个)

发现并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项)

执法(项)

应急救援演练

(次/人)

安全生产万里行

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次)

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次)

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次)

隐患排查治理

出动检查组(个)

检查企业数(家)

排查出隐患数(处)

隐患整改率(%)

其他特色宣传教育活动

注:1、本表统计时间为“安全生产月”期间,范围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报送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情况,部直属单位统计报送管辖范围内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2、其他特色活动请填写名称、举办次数、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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