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支部: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奠定我省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厅直机关党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厅直系统2012-2013年度厅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厅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范围和对象
参加推荐表彰的范围为党的关系隶属于厅直机关党委的厅机关各支部、厅直各单位。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表彰对象为列入评选范围的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所属的基层党组织。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表彰对象为厅机关各支部、厅直各单位及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彰对象为厅机关、厅直各单位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表彰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 优秀党员4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三、评选表彰具体条件
推荐的表彰对象,应是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重点是近2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达到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好”的基本要求。
领导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党组织班子团结、务实、勤奋、廉洁,思想解放,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谋划和落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建工作成绩显著。
党员队伍好。党组织书记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能紧紧围绕水利发展目标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部署,激励和带领党员创先争优。党员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义务,素质优良,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实、业务精,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
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监督服务到位。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做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
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和服务群众工作扎实有力。
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有举措,成效明显,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理想信念坚定,乐于奉献,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勤奋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水利业务知识。坚持勤奋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做到办事提速高效、服务求好创优,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做出显著成绩,事迹突出、在本单位或本系统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贯彻执行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善于团结同志,党性强,作风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作风正派,生活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围绕促进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做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有思路、有实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推进本单位党的先进性建设和业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评选表彰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单位、厅机关各支部根据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向厅直机关党委推荐评选厅直机关党委表彰奖项。推荐前,要注重考察了解推荐对象的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要注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其中,对推荐表彰的个人,还要征求有关部门对推荐对象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研究确定。
厅直机关党委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综合分析比较,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三)公示。
厅直机关党委将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表彰。
今年“七一”前夕厅直机关党委召开大会,对评定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评选推荐表彰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总结党建工作的过程,营造学习身边先进、宣传先进典型、争创一流业绩的深厚氛围,所评选推荐的组织和个人,要多向基层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倾斜,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
(二)各单位到省水利厅网站上下载表格并将书面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于6月14日前报厅直机关党委办公室。上报推荐、评选表彰材料包括:
(1)推荐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推荐报告;
(2)申报表;
(3)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
( 联系人:魏兰 联系电话:5935311 )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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