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我厅决定开展2013年全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要求
(一)资质审批范围
本次乙级检测单位资质审批范围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5个类别(即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包括首次申请(含增加乙级资质类别)和申请延续乙级资质。
(二)申请材料
1、首次申请乙级检测单位资质,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电子文档格式可在我厅网站下载);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7)近3年承担质量检测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乙级资质。
2、申请延续乙级资质,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延续申请表》(电子文档格式可在我厅网站下载);
(2)申请延续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单位质量检测员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5)取得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后承担质量检测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资质(含不同年度取得的资质)延续。
(三)申报程序
首次申请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9〕190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注册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0〕107号)的相关要求,建立预注册单位用户,并在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前完成质量检测员的网络预注册。申请预注册的单位进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cweun.org)右侧的质量检测员注册窗口,点击“新单位预申请”按钮,填写信息后点击确定,登录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单位名称全称汉字。申请单位可凭单位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建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信用信息档案。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联系电话:010-63462195、 63462189、63462157。
(四)材料制备要求
申请材料应当报送纸质文本材料一式2份,各款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各类原件不需装订),并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延续申请表》电子文档1份。
二、时间安排
2013年7月12日为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我厅于2013年8月20日前公示通过评审的检测单位名单,2013年8月31日前作出审批决定。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玉霖
联系电话:0851-5936708
传 真:0851-5936708
电子邮箱: 1054039556@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西湖巷29号
邮政编码:550002
2013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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