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我厅决定开展2011年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范围
本次乙级检测单位资质审批范围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2010年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有效期一年)的单位应重新申报。
二、申请材料
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3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七)近3年承担质量检测业务的委托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乙级资质。
三、材料制备要求
申请材料应当报送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电子文档(word格式) 1份。其中申请表应单独装订。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等电子文档格式可从我厅网站(http://www.gzmwr.gov.cn)下载。
四、申报程序
省属检测单位直接向我厅提交申请材料;其他申报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向其工商注册所在市(州、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五、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31日为接收申请材料时间。各市(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乙级检测单位资质的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提出建议和审查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加盖本机关印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同于11月11日前集中转报我厅。
我厅于2011年11月25日前公示通过评审的检测单位名单,2011年12月9日前作出审批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贵州省水利厅建设处
通讯地址:贵阳市西湖巷29号
邮政编码:550002
联 系 人: 易耘 李玉霖
联系电话:(0851)5937914
传 真:(0851)5936708
E—mail :yiy@gzmwr.gov.cn
主题词:水利工程 质量检测 资质 通知
贵州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1年8月23日印发
(共印20份)
201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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