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水利局、松柏山水库管理处:
去年7月以来,我省遭遇历史罕见的夏秋冬连旱,大部分地区降雨偏少。至2010年2月份,全省水库山塘蓄水仅7.79亿立方米,只占应蓄水量的39%。水利工程蓄水大幅下降,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部分地方发生人畜饮水困难。前一阶段,各级水利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行动,抗旱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水库工程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当前,一方面旱情还在延续,抗旱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另一方面,汛期即将来临,面对异常气候,必须做好防大汛的充分准备。各地要一手抓抗旱,一手抓防汛,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为进一步做好水库蓄水保水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水库蓄水保水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全面夺取抗旱胜利提供水源保障。
当前,抗旱保民生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水利部门要全力以赴抓实抓好的头等大事。各地要切实加强水库运行管理,精心安排,科学调度,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扎实做好水库蓄水保水,为抗旱工作和春耕生产提供水源保障。
1、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考虑,严格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首先保证饮水需要,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为春耕生产提供水源保障。
2、做好放水设施维护,尽可能减少渗漏导致水量损失。
3、加强值班和巡查,做好水源保护,防止发生水质污染事件。
4、近期有降雨的地方,要采取工程措施,充分利用雨水集蓄补充水库蓄水量。
二、提早安排部署,强化安全措施,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度汛。
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未雨绸缪,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1、认真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各地要按照《贵州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和我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库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水管〔2009〕23号)要求,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逐库落实行政首长包库责任人、水利部门技术负责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并将相关责任人的名单于4月20日以前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其中,小(1)型以上水库责任人名单报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备案,小(2)型水库及以下工程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进一步完善相关方案预案,落实抢险措施。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水库防御洪水方案和病险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建立防汛抢险组织机构,落实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资,确保交通、通讯畅通。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正在治理的病险水库,要加强防汛安全管理,参建各方要认真落实好防汛抢险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
3、加强检查巡查及观测,建立和完善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各地要在4月30日前对辖区内所有水库(包括水电站水库)的汛前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我厅将在4月中下旬对各地进行抽查。水库责任主体要做好现场观测、巡查和维修养护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数,随时掌握水库大坝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联系汇报制度。
各地水利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大力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按照通知要求,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打好当前的抗旱硬仗,扎实做好今年的水库度汛和大坝安全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贵州、推动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人:王 欣,联系电话:0851-5935414,传真:0851-5935105)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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