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将“铜仁市锦江水上风情(大明边城)旅游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铜仁市锦江水上风情(大明边城)旅游区
二、工程概况
铜仁市锦江水上风情(大明边城)旅游区近、中期建设项目地处铜仁市以东,西接城区,东至寨桂,项目沿锦江及锦江两侧展开,行政区划涉及环北、灯塔、谢桥三个街道办事处,远期建设项目不属于本工程内容。近、中期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1.9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国际龙舟基地、卧龙湾、中华美食长廊、梦幻剧场、国际旅游会议接待中心、休闲旅游度假村、黔东自驾车营地、锦江渔村、铜仁府再现、大明边城、百夷乐园(黔东民族村)、老口水街(水上大都会)等,占地面积为2km2,其中近(首)期项目占地35.7hm2,总工期11个月,中期项目占地164.3 hm2,总工期4年。项目建成达到设计经营能力后,年最高游客流量为100万人次。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铜仁市锦江水上风情(大明边城)旅游区的建设主要对水、大气和声环境造成影响:
工程建设过程中将产生生产废水50m3/d和生活污水22.4m3/d,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污染锦江下游水体。
施工过程中交通运输、工程开挖、机械燃油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等物质,对附近村寨居民和施工人员健康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工程开挖、混凝土搅拌、机械运行以及车辆运输等产生的噪声将会对施工人员及区域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废水拟采用絮凝沉淀的方法进行处理,其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2)施工期生活污水拟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其处理工艺为:
(3)运行期生活污水拟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法进行处理,其工艺流程如下: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在各个进场路口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对混凝土拌和系统等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噪槽、减振机座等;空压机等噪声值较高的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室内作业;针对混凝土拌和系统噪声强度较高、占地面积较小特点以及噪声传播的方向性,在混凝土拌和系统设置围墙进行隔声封闭作业;在敏感路段设执勤人员,车辆在本段应适当减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高噪声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午休时间11:30~14:30和夜间22:00~次日6:00,严禁爆破等源强大的施工活动;对于强噪声源,尽量提高作业的自动化程度,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当施工人员进入强噪声环境中作业时给每位上岗施工人员配戴防噪声耳塞、耳罩、防声棉、防噪声头盔等个人防护工具;在运营期,来往旅游区的汽车禁止随意鸣笛。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凿裂、钻孔提倡湿法作业,降低粉尘量;配备2台洒水车,在开挖集中的各工区、施工公路等地,非雨日的早、中、晚来回洒水,减少扬尘,缩短粉尘污染的影响时段,缩小污染范围;水泥、石灰、粉煤灰等细颗粒材料的运输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的应用篷布遮盖;装卸、堆放中应防止物料流散;水泥临时备料场宜建在有排浆引流的混凝土搅拌场或预制场内,就近使用;对各工区混凝土拌和系统附近采用洒水降尘的方法,以降低粉尘污染影响的程度;在混凝土拌和系统进行生产时,配置袋式收尘器10台,除尘设施与拌和楼同时运行;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保持路面平坦清洁,无雨日要勤洒水;配备公路养护、维修、清扫队伍,使道路常年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结合水保措施,在公路两旁进行绿化,栽种树木,降低粉尘的污染,削减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且给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器,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严格执行《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特别是材料加工、运输粉尘较大施工场地更应做好防护措施,如佩带防尘口罩等;运行期在旅游区内的游览车采用电瓶车;在厨房设饮食油烟净化器,含油烟气经净化后排放,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临时渣场弃渣压实后有序堆放,及时清运,并采取必要的护坡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覆土绿化,恢复植被;在施工生活区设置专门的垃圾桶,配备1辆垃圾车,每周定时清运至铜仁市指定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施工区的垃圾桶需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害虫孳生,以减免生活垃圾对工程地区水环境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卫生产生的不利影响;运行期在旅游区内设置若干垃圾桶,并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清运及搜集区内游人零星丢弃的垃圾,垃圾收集后每日外运至铜仁市垃圾处置场处置,不得在区内处置;游船上的生活垃圾在船上利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待返回地面后与地面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确定施工区域范围,保护山场林地;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治水土流失;给排水管道管沟开挖时尽量不改变其原有的土壤结构,恢复其原有肥力;施工过程中禁止砍伐、破坏风景里林木和采挖花草苗木以及其他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景观的行为;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征地范围内造成的植被破坏尽快采取必要的恢复及补救措施;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的组织和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使野生动植物保护真正成为游人的自觉行为;制定严格有效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保护好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及生态环境,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铜仁市锦江水上风情(大明边城)旅游区经济指标较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地方产业和经济规划。项目建成后,对铜仁市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善、城镇化建设等都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并将有力推动贵州旅游业发展,成为贵州东线旅游的战略新起点,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是可行的。
2、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提出的保护措施来保护环境。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铜仁市、谢桥办事处、灯塔办事处、环北办事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认可本工程,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理由;
2、工程建设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环境风险、环境管理以及资源承载力等。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评价单位资质:国环评乙字3305号
地址:贵阳市宝山南路27号环保处,邮编:550002
联系人:覃朗
电话:0851---5584290,传真:0851—5584632
Email:langlang19023@yahoo.com.cn
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大明边城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铜仁市锦江广场第六幢别墅,邮编:554300
联 系 人:杜廉
电 话:0856—5210918,传真:0856—5210918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即日起,对该工程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看法的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同时请提供您的详细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您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附件:水环境保护措施处理工艺流程
贵州大明边城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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