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本单位决定公开举行水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由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水行政处罚案。
三、听证时间
2026年8月6日上午9时。
四、听证地点
省水利厅3楼党员活动室。
五、注意事项
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本听证会。如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请在2026年8月4日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本单位办理有关参加听证会的手续。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听证,听证现场须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联系人:刘欢;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29号贵州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0851—85935517;
邮政编码:550002。
特此公告。
贵州省水利厅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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