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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于2021年5月7日收到罗甸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拟依法办理、批复。该项目位于罗甸县边阳镇者任村坪上组,项目总投3100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你认为该项目涉及你的重大利益,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厅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如公众对该项目的本行政许可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告知。
联系电话(传真):0851-86987099
通讯地址:贵州省水利厅行政审批窗口(贵阳市遵义路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3区053号窗口)
贵州省水利厅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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