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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都柳江兴华乡高孖河段至八蒙桥河段河道采砂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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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公示

黔水许告字﹝2018﹞13号                   

我厅于2018年1月26日收到黔东南州水利局关于榕江县都柳江兴华乡高孖河段至八蒙桥河段河道采砂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申请材料,拟依法办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你认为该项目涉及你的重大利益,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厅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如公众对该项目的本行政许可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告知。

联系电话(传真):0851-86987099

通讯地址:贵州省水利厅行政审批窗口(贵阳市遵义路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3区051号窗口)

贵州省水利厅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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