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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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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水利局、设计院、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大力加强水利科技创新,为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厅党组高度重视水利科研工作,明确了科研工作思路、主攻方向和目标,要求水利科技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方面,提高科技对水利的贡献率。并从每年的水利经费中安排部分支持水利行业开展科研工作,准备设立水利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事关我省水利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的研究和水利科技创新活动,以及因地制宜推广防汛抗旱、节水农业技术、现代水文水资源技术、水利建设、水土保持中的实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为做好2009年度水利科研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水利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要认真研究,按照申报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在水利行业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水利业务科研项目前期预研和实用技术研究开发及推广等方面,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的储备工作,组织项目申报。

二、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各单位按照《贵州省水利厅水利科研项目申报表》内容要求认真填写。要明确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说明开展研究工作的意义和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研究基本路线和技术成果等内容,表格不够填写可附页。填报表格在贵州省水利厅网站(www.gzmwr.gov.cn)查询下载。

三、各单位对厅下达的科研项目要自筹经费给予补助,并保证研究计划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工作时间等,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研究,保障科研项目高质量完成。

四、报送在研项目的进度情况。各单位在申报2009年科研项目时,要对2009年以前(特别是2007、2008年立项的项目)已经立项的在研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将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2009年新申报项目于2009年3月20日前一并报省水利厅科技处。

联系人:杨晓春、蒋毛席    联系电话:5938703 

E-mail:gzslkj@gzmwr.gov.cn

附件:贵州省水利厅科研项目申请书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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