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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塘坎上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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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塘坎上水库位于瓮安河干流中下游河段,坝址位于黔南州瓮安县天文镇高坝村大花山下游1km处,水库距县城约28km,有乡村公路位于库区右岸,交通相对便利。水库正常蓄水位848m,正常蓄水位库容5527万m³,死水位816m,死库容1182万m³,兴利库容4345万m³,具有年调节性能,属中型水库。水库主要任务是向瓮安县工业园区拓展区提供生产用水10750万m³/a(P=95%),同时解决江界河镇21906亩灌面的灌溉用水630万m³/a(P=80%),并下放环境用水3857万m³/a。工程枢纽区建筑物由枢纽区工程、供水区工程组成,枢纽工程由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坝顶溢流表孔+坝身放空底孔+右岸岸边式取水口等建筑物组成;供水工程建筑物有提水泵站+输水管线。坝顶宽度为6m,坝顶长215.9m,最大坝高96m,泄水建筑物采用坝顶溢流表空+坝身放空底孔,取水口布置在大坝上游右岸,设2个分层取水口。大坝下游右岸布置275.5m长取水隧洞,后布置提水泵站,地势相对平坦,主要由主、副厂房、出水池等组成。工业园区拓展区供水管总长5555m,灌区供水管线总长23234m。工程总工期38个月,总投资103532万元。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如若直接排放会对瓮安河下游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2、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以粉尘为主。粉尘来源于爆破、料场开采、砂石骨料加工、混凝土拌和及水泥装卸运输等活动。所有大气污染物均为无组织排放方式,会对施工区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施工开挖、钻孔、爆破、砂石料破碎、混凝土搅拌、车辆运输等施工活动均将产生噪声影响周围声环境;

4、工程弃渣随意倾倒将会造成水土流失,进入河道内会淤塞河道,增大泥沙量,并引起水质污染;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会对大坝下游河道水体水质和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三、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废水

基坑废水处理方法为:拟对基坑废水不采用另外的处理设施,仅向基坑内投加絮凝剂及中和剂,坑水静置2h后,可回用于混凝土的养护和冲洗,或用于小范围洒水防尘,污泥定期清运至渣场进行处理;砂石料冲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法处理,即废水经过预沉调节池、斜板沉淀池二次沉淀后回用,沉淀过程中添加絮凝剂强化沉淀效果,上清液回用于砂石料冲洗;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拟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法去除易沉淀的沙粒,必要时投加絮凝剂,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含油废水经过隔油材料再进入沉淀池,待池中废水蓄满后投加絮凝剂强化沉淀效果,上清液回用于周边洒水抑尘。施工区污水处理弃渣均运至大坝工程区渣场处理。

2)生活污水:枢纽区施工场地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供水区采用三格化粪池收集处理。污水回用于周边耕地及植被绿化,不外排。

(2)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

塘坎上水库管理处定员编制人员为20人,职工生产用房布置在大坝。办公区生活污水产生量相对较少,职工生产用房周围植被较好,本环评建议采用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浇灌附近植被,不外排。

2)库区水质保护:加强各水库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库运行管理,控制上游及库区污染源,尤其是上游瓮安河及支流磷化工企业整治,优化工程移民安置选址,设置水库管理、监测机构。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定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减少薪材的消耗;严禁山火,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在移民搬迁中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土壤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开挖表层土壤应设专门堆放点并做好堆放场地防护措施防止流失,后期用于裸地绿化覆土;在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视废水用途适当投加酸性中和剂,避免造成土壤碱化;作好水土保持措施;处理后的人畜粪便作为肥料和覆土拌和材料,减少污水、化肥污染,培肥地力,改善土壤性质。

3)对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加强宣传;降低施工污染;蓄水前搜救措施。

4)对围堰内鱼类及时进行捕捞、暂养或放归;需要进行水下爆破的,事先需对影响水域采用声、电或网具等手段驱赶鱼类,以免受到爆破波及;

(2)运行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库区植被保护措施:实施封山育林措施,促进本区域植被的自然恢复;实行退耕还林。

2)发展本地原有的优势植物;加强栖息地保护;加强宣传。.

3)初期蓄水:从开始蓄水至取水口进水孔中心高程的810m,在坝前设置2台水泵抽水下放生态环境用水,下放流量为1.22m³/s。直至库水位蓄至810m时,拆除水泵,由取水管后段接出的生态基流放水管下放生态环境用水。

4)运行期:水库运行后下放生态环境用水流量1.22 m3/s。环境水通过取水管后段接出的生态基流放水管下放,高程810m。并设置在线监测系统,保留一年在线监测数据。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选择先进、低尘施工工艺,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油料或清洁能源,加强对燃油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加强绿化;敏感路段洒水抑尘,采用劳动保护措施;加强与敏感点人群的沟通;对施工人员发放防尘口罩。要求对航运船舶发电机组进行定期检查,控制其在燃油过程中废气的排放;航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对船机设备大气污染物状况排放不良的船舶应禁止其进入航道从事运输活动,以便尽量减少船舶废气的污染。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源控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对振动大的设备减噪,采用先进爆破技术;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

(2)传播途径控制:在混凝土拌和系统设置屏障进行隔声封闭作业,对高噪声加工场采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隔声罩,或尽量设置在室内或洞内作业,空压机等噪声值较高的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室内或洞内作业。

(3)交通噪声控制:在进入岚坳村两头、进场路口、各较大拐弯点分别设置警示牌,拟设20块警示牌,用以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在敏感路段设执勤人员,车辆在本段应适当减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高噪声车辆。

(4)其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发布公告公示,劳动保护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

(1)工程弃渣:本工程在枢纽区及供水工程区共设置7个弃渣场,为了防止弃渣增加水土流失量,应该对土石弃渣采取妥善处理措施,渣场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有关要求进行防护措施设计;

(2)生活垃圾:在各施工区设置垃圾桶,安排清洁工负责清扫日常垃圾,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以防止苍蝇等害虫的滋生。每周用运渣车清运一次,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3)危险废物:废气机油及油水分离后的弃油用专门的油桶进行收集后交有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五、评论结论

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自然环境方面,由于工程施工、水库淹没、工程运动和移民安置等活动对水环境、水生生物、陆生动物等自然环境因子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保护与改善措施后,大多不利影响可以得到预防或减缓。因此,本工程是可行的。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瓮安县水务局

联系人:李主任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刘灵(电话:0851-5584373  邮箱:563552190@qq.com)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或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或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的意见,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等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参考。

6、环评报告等资料获取

    直接通过上述公布的联系人和电话,与工程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取得联系,反馈环境评价方面的信息和建议,环评报告简本及项目相关资料可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

                                                   瓮安县水务局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6225

                               贵州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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