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威宁县小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小米水库工程位于威宁县哈喇河乡境内,水库枢纽位于哈喇河的一级支流马店河上,坝址位于马店河与哈喇河汇口上游约230m处河段上,距哈喇河乡约10km,距牛街9km,距威宁县城县城约40km。
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向威宁县城及以西哈喇河乡、以北的五里岗工业园等区域供水,并兼有农田灌溉及农村人畜饮水任务。拟建小米水库正常蓄水位2165m,死水位2136m,水库总库容1085万m³,死库容218万m³,兴利库容796万m³,为中型水库。年供水量481.3万m³,其中灌溉用水(P=80%)74万m³(灌溉面积3300亩)、农村人饮(P=95%)用水量72万m³、城镇供水(P=95%)335.3万m³。
小米水库工程属Ⅲ等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水库枢纽工程、输水管道工程(不包含水厂)、灌溉工程。水库枢纽工程包括大坝、泄洪兼放空隧洞等建筑物;输水管道工程包括一级库内取水泵站、二级提水泵站、输水管道等建筑物;灌区工程包括灌溉管道、人饮水池等。拟建水库大坝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6.2m;引水隧洞位于左岸山体内,总长为259.08m;输水管道整体沿五里岗工业园双龙洞供水线路布置,接入水厂高位水池,总长约21.5km;灌区位于水库大坝下游公路两侧,沿输水管道狭长分布,通过输水管道沿线设置放水阀和灌溉管道进行灌溉。水库淹没面积0.44km²,其中陆地面积0.43km²,直接淹没人口30户135人。工程永久占地115.5亩,临时用地60亩。工程总工期36个月,静态总投资2643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
施工期基坑废水、砂石料加工废水、混凝土拌和废水、机械设备修理废水、施工营区生活污水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马店河,将对水体产生污染。
(2)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和废气,粉尘主要来源于施工爆破、场地开挖、混凝土拌和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扬尘将对柳树湾、水路上等居民点产生一定影响,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但随着施工的结束,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恢复到原有水平。运行期基本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3)声环境
施工过程中料场的开采、砂石料的加工、交通运输和爆破等产生的噪声会暂时影响声环境,大坝施工区及石料场附近有水路上、官寨等居民点,施工产生的噪声将对其产生一定影响,应采取有效的减缓措施。但随着施工的结束,噪声影响会自行消失。运行期泵站产生的噪声基本不会对附近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弃渣及生活垃圾。弃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和水库管理人员日常生活所丢弃的果皮纸屑、废弃物等,产生量虽不大但其对环境的危害却不容忽视,所以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5)生态环境
在大坝和输水管道施工期间,大量人员和车辆、机械的进场和建设活动将给施工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施工不是长久的,因此除对动植物栖息地的破坏外,其他影响为暂时性的。
运行期大坝将马店河隔断,如果不下放一定的流量,将会导致下游河段出现减脱水现象。水库蓄水不会对动物的种群数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基本不会影响动物区系成分的组成。同时因淹没而死亡的植物在该库区淹没线以上也有分布,因此也基本不会影响植物区系成分的组成。在水库大坝建成初期,浮游动植物及底栖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在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6)社会经济
随着水库的开工,工程建设需要投入大量建筑物资与劳动力,将成为当地工业强有力的推动力,同时为当地群众创造就业机会,有利于搞活当地乡村经济、增加群众经济收入,还可以增强当地群众商品经济意识,对当地社会经济产生深远影响。
小米水库建成后每年向五里岗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园区供水335.3万m3,改善坝址下游灌溉面积3300亩,并向阿喇河乡提供人畜饮水72万m3,将有力促进工业园区的经济发展,增加灌区粮食产量,提高农民收入,为阿喇河乡群众提供饮水保障。
(7)人群健康
大量施工人员的进驻造成工程区人口密度激增,再加上施工场地生活设施较为简陋,饮食卫生条件相对较差,地表潮湿,将加大各类疾病流行的风险。此外,与粉尘、噪声过度接触的操作人员还易患矽肺、耳疾等职业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大坝枢纽区基坑废水、砂石料加工废水、混凝土拌和废水、机械设备修理废水和施工营区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回用于生产或灌溉附近林地,灌区和输水线路区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或洒水抑尘;运行期水库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附近林地。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改进施工工艺、配置必要的除尘设备、采用除尘、降尘防护措施等,并且在距离大坝施工区较近的水路上居民点周围安装临时围挡,以减少粉尘的扩散。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机械及企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工艺和材料;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爆破根据岩石特性、爆破工程量选用延时爆破、微差爆破等技术,避免夜间爆破。由于水路上居民点距离大坝施工区距离较近,应结合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在居民点周围安装移动式声屏障。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施工产生的弃渣应尽可能用于回填或综合利用,减少渣场占地和运渣成本,剩余弃渣应按要求送到指定的渣场,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生活垃圾采用定点收集方式专门收集,并按时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水库开始蓄水起的整个运行期间,下放生态流量;加强宣传教育,切实保护现有森林植被;发展本地原有的优势植物;对陆生脊椎动物采取保护措施;控制化肥及农药的使用,防止水质恶化。
(6)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施工区一次性清理和消毒;卫生防疫;预防免疫;保护饮用水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小米水库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降到最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威宁县人民政府和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查阅小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在此期限内向威宁县人民政府和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索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您认为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主要不利影响还有什么?
(2)在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3)您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还有其它什么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示有效期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威宁县人民政府或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提交书面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威宁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局长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龙翾宇
联系电话:0851-5584373
E-mail: lxygysd@126.com
地址:贵阳市宝山南路27号
邮编:55000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威宁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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