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的公告》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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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水利部2009年第3号公告《关于开展全国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的公告》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我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充分重视此次资质申请工作,按照水利部公告的要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二、 我厅负责接收在贵州省境内工商注册的检测单位的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为2009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申请材料应当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电子文档(word格式)1份,纸质材料要装订为一册。 三、 我省乙级检测单位资质审批时间另行公告。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贵州省水利厅建设处 通讯地址:贵阳市西湖巷29号 邮政编码:550002 联系人:易耘 联系电话:(0851)5937914 传 真:(0851)5937914 E--mail:yiy@gzmwr.gov.cn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的公告》(水利部2009年第3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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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九年二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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