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组检查剑河县“四乱”整改情况
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11月20日至11月22日,水利部河湖管理司一级巡视员陈大勇率队赴我省开展纠正河湖“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核查,先后查看了清水江黔东南州剑河县南寨镇段钓鱼棚拆除情况、清水江剑河县革东镇泡耶修段在建涉水违建拆除情况、南明河贵阳市乌当区新庄污水处理厂段乱堆整改情况、南明河麦穰村河岸边地勘乱占整改情况。
座谈会现场
11月22日上午,核查组在省水利厅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河长制工作处就全省纠正河湖“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核查组对我省纠正河湖“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予以肯定,指出贵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敢于动真碰硬,河湖“四乱”问题得以有效解决,河湖面貌得以明显改善。同时核查组还指出贵州地形地貌特殊,山区河流管理难度大,对于河湖“四乱”问题需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切忌一刀切,要结合实际区别对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作为河湖管理的基础支撑,水利部门要加大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河湖划界工作。
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鲁红卫参加座谈,对我省纠正河湖“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一鼓作气,将水利部暗访、省级建立台账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按期完成。二是全力以赴,按照水利部要求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三是对核查组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逐一整改到位。四是对全省“四乱”问题再摸排,再整改,还河湖生态健康空间。
(供稿:蔡国宇;审核:王伟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