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州省水利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mwr.guizhou.gov.cn/zwgk/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水利厅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34号,邮编:550000,联系电话:0851—8593631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贵州省水利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政务公开,聚焦水利改革发展,加大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促进水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保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通过水利厅官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累计公开信息4161条,其中通过“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平台公开1689条,通过“水润贵州”微博公众平台公开154条,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2318条。
一是高质量做好规划编制信息公开和重大政策文件发布解读。2022年,通过“水美贵州”微信公众号、省水利厅官网等平台对《贵州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水及水产业发展规划》进行了公开和解读;全年开展在线访谈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实施《贵州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印发《贵州省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并通过厅官网公开发布并进行政策解读。按要求及时公开《2021年贵州省水土保持公报》《贵州省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等重要文件。
二是全方位推进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在水利厅网站水土保持模块主动公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年度公开24次涉及201件;主动公开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情况,年度公开12次涉及177件。公开贵州省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和贵州省水利厅2022年上半年新发、延续、注销取水许可证及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决定情况。整理发布2000-2020年贵州省水资源公报。向社会公开征求《贵州省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公开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和节水型标杆的四个形式的评价标准。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许可决定947件。通过省水利厅网站公开发布上一年度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1件,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5个。通过省水利厅网站公开发布普法信息4条。通过厅政务公开门户网站资金信息平台主动公开贵州省水利厅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通过贵州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公开大中型水库有关数据。密切关注涉及农村饮水安全、欠薪欠资、环境污染、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的政务舆情,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办理厅门户网站留言76条。
三是着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全大力推进涉水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制发了《省水利厅全程网办事项清单》,通过自建系统与政务服务网融合互通抓取数据、审批流程再造等方式,将33个涉水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程网办”中。目前,省级涉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82.5%,实现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路”。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接收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16件,均为自然人申请,通过平台申请15件,信函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河流水文数据、水资源数据、水利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标准、生态流量、小水电清理整改及相关资料等信息,无复议诉讼情况,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目前我厅制定有《贵州省水利厅政务公开规定》《贵州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贵州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管理暂行规定》《贵州省水利厅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重要政务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和“三审三校”工作流程,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加强厅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管理,采取委托第三方监测和网站管理人员自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完成网站改版工作及网站适老化改造工作,逐步提升网站健康度。年内维护网站专栏7个、新开专栏1个,开展安全监测评估3次,进一步规范了网站栏目设置,站内检索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是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目前我厅开通的政务新媒体有水美贵州微公信众号、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号、水润贵州微博、水美贵州头条号以及水美贵州抖音号,进一步发挥两微一端即时通信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严格遵循“旨在用新媒体手段传播贵州水利声音,讲贵州水利故事,搭建政府、公众与媒体间沟通的桥梁”的原则。各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行良好,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稳步增长,目前,“水美贵州”微信号粉丝数达到55000余人,“水润贵州”微博粉丝20000余人,“贵州河长”粉丝数有15000余人。水美贵州抖音号2022年共发布短视频42条。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省水利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厅长任副组长,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厅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并根据厅机关各处(室、局)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落实到位。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4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454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期望来看,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有待提高。个别处室及直属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个别信息没能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岗位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流动较快,加之身兼多职,业务能力和水平离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政务信息公开质效有待加强。主要是政策解读及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方式多样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步工作,我厅将认真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意识,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统筹协调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各类规划、政务服务监管、财政、重大政策、重点领域等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落实责任主体,突出解读重点,规范解读程序,丰富解读形式,努力提高政策解读实效性和群众接收度。三是进一步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的积极作用,善于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灵活传递政务信息,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优化工作分工配合,着力提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