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省水利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mwr.guizhou.gov.cn/xxgk/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水利厅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33号,邮编:550000,电话:8593631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贵州省水利厅坚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持续聚焦水利改革发展要点,深化政务公开,加大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完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不断促进水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厅官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累计公开信息4173条,其中通过“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平台公开1908条,通过“水润贵州”微博公众平台公开78条,通过贵州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开2187条。
一是做好各类规划编制及信息公开。2021年,我厅已编制完成《贵州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水及水产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贵州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等规划,部分规划已获批,下步工作中将做好全面公开。
二是持续推进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围绕民生关注,持续推进水利政策文件解读,2021年开展在线访谈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对3件涉水地方性法规、1件政府规章、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年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贵州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并于12月24日配套图文及问答解读通过厅官网公开发布。
三是持续推进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厅官网公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43个、自主验收备案258个,公告14个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决定书以及2021年核发新取水许可证和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决定情况。编发《贵州省水土保持公告(2016-2020)》《贵州省2019年水资源公报》,并在厅官网主动公开。通过厅政务公开门户网站资金信息平台主动公开贵州省水利厅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通过贵州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公开大中型水库有关数据,2021年,共下发强降雨防范通知17次,向各级责任人发布水旱灾害预警提醒短信6620万余条,通过三大运营商向社会公众发布避险提醒短信4000余万条,洪水预报214期、山洪灾害风险预警168期,先后组织召开20余次水旱灾害防御会商会,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5次。密切关注涉及农村饮水安全、欠薪欠资、环境污染、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的政务舆情,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办理厅门户网站留言33条、省政府门户网站涉水留言13条。
四是全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水利政务服务数据融通,持续推进“一窗通办”“全省通办”,实现所有涉水依申请审批事项“一窗可办”“全省通办”。率先在全省开展“全程网办”,将20个省级事项纳入全程网办中,实现网上可办率达100%,其中“全程网办”占比达到65%,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我厅权责清单由2019年28项变为2021年31项,并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接收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16件,均为自然人申请,通过平台申请14件,信函申请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河流水文数据、水利工程项目、水电站所涉水保方案及相关资料等信息,无复议诉讼情况,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目前我厅制定有《贵州省水利厅政务公开规定》《贵州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贵州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管理暂行规定》《贵州省水利厅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重要政务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和“三审三校”工作流程,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加强厅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管理,采取委托第三方监测和网站管理人员自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网站建设管理,逐步提升网站健康度。年内维护网站专栏14个、新开专栏6个,开展安全监测评估1次,进一步规范了网站栏目设置,站内检索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是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目前我厅开通的政务新媒体有水美贵州微公信众号、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号、水润贵州微博、水美贵州头条号以及水美贵州抖音号,由省水利新闻宣传中心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各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行良好,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稳步增长,关注人数分别为58171、14451。水美贵州抖音号围绕水利工程开工、下闸蓄水、河长制、水网建设、农村供水保障等中心工作展开宣传,2021年共发布短视频55条,多个视频播放量达到10万+。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省水利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厅长任副组长,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厅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并根据厅机关各处(室、局)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落实到位。年内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内务工作的同志进行了1次以“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培训。
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4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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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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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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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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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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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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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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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有一定提升,但对照上级要求及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期望来看,还存在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广泛、形式不够丰富,岗位人员业务能力不精等差距和不足。
下步工作中,我厅将认真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意识,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各类规划、政务服务监管、财政、重大政策、重点领域等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强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细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改进政策解读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三是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四是进一步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的积极作用,善于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灵活传递政务信息,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