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省水利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mwr.guizhou.gov.cn/zwgk/zfxxgk/zfxxgkz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水利厅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33号,邮编:550000,电话:8593631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贵州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强化制度、机制与平台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与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与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
省水利厅认真对照《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方案》,扎实抓好主动公开常态落实,通过厅官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贵州省水利厅累计公开信息2892条,其中通过“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平台公开1785条,通过“水润贵州”微博公众平台公开93条,通过贵州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开1014条。
1.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加大水利政策解读。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在贵州省党代会、省委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等重大会议后,及时将会议涉及的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涉水内容解读资料进行公开。及时将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通过贵州省水利厅官网、“水美贵州”微信、“贵州河长”微信等媒介进行公开。定期编发《贵州省水资源公报》《贵州省水土保持公报》,向社会公布贵州省年度水资源、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形势。2019年,贵州省水利厅开展在线访谈3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在贵州水利厅官网“政务公开”窗口下设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专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进行公示和解读。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按时发布贵州省水利厅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建立健全水利舆情监测、研判、决策、处置机制,加强与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解疑释惑,回应公众关切。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和热点问题,提前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好应对处置预案。2019年,贵州省水利厅召开新闻通气会2次,记者见面会2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次。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出台《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水量等评价标准。编制农村饮水安全知识海报和画册,以问答式、图表式的方式向基层群众宣传农村饮水工程管护、健康饮水习惯以及付费用水、节约用水的理念等安全饮水常识。设立省、市、县三级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专线服务电话,在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贵州综合广播、交通广播、经济广播、贵州都市报、地方电视台进行滚动公告,鼓励和引导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监督饮水安全项目实施。实施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以来,通过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专线、网络、纪检监察转交等渠道,贵州省水利厅累计受理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投诉建议453起。
2.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行政权力更加精简透明。认真组织清理和下放行政权力,对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服务、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权力进行取消、合并、下放。二是扎实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压缩“权限内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三个涉改事项的审批时限并优化审批流程。将小二型水库建设、山塘建设等五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改革,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的审批流程图和清单,将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三是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检查和公开流程。今年共随机抽取317次,随机选派853人次,抽查结果共742条。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及时调整“放管服”改革“六张清单”。对我厅涉及的“限时办理事项清单”和“网上办理事项清单”进行更新。作为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改革试点的6家厅局之一,启动涉水行政审批“一窗”办理相关工作。加强行政审批窗口管理,优化服务,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12件。
3.全面常态落实“五公开”。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前,我厅已向社会公布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近两年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已全部公开。二是加大建设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要求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且适宜公开的建议提案,我厅均在部门网站上设立专栏进行公开。2019年,公开人大建议案10件、政协提案5件。三是通过水利新闻宣传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向社会公众传递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增进社会对水利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较好展示和维护贵州水利良好形象。每年召开贵州省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对照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水利目标任务,总结本年度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全省水利工作,并将有关情况通过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网、贵州日报、当代贵州、多彩贵州网、“水美贵州”微信、“贵州河长”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公布。2019年,贵州省水利系统在省级以上报刊、电视台、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上发布水利新闻报道3677篇(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接收依申请政务公开9件,办结9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时办结,没有迟办、漏办现象。对依申请政务公开没有进行任何收费。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意见。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完善《贵州省水利厅政务公开规定》《贵州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贵州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管理暂行规定》等,使制度规定更成体系,更加完善。修订完善了《贵州省水利厅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非公开目录》,并在厅官网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2.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政务公开”窗口下设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专栏,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并及时将立、改、废情况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
1.加强厅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厅网站,委托第三方监测和网站管理人员自行监测相结合,逐步提升厅网站健康度。规范设置网站公开栏目,明确栏目定位,完善站内检索功能,力争公众能一键查询定位所需信息。
2.加强“两微一端”公开平台建设。省水利新闻宣传中心负责两个微信公众号(水美贵州与贵州河长)和厅官方微博(水润贵州)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发布、更新水利系统内部新闻、领导动态、重大预警信息等内容。今年以来,“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新闻信息1785条;“水润贵州”官方微博发布信息93条。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省水利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扬担任组长,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厅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并根据厅机关各处(室、局)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1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54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0 |
41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 |
0 |
0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6 |
1550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2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1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人员少,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及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统筹协调工作,更好服务全省水利改革发展。
(一)继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把各项权力公之于众,明确公众权力范围,促使水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履职行为,严格按制度办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权力进行审核确认,对超越法律法规授权范围的权力坚决予以取消,对保留的事项悉数予以公开。加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执法结果等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全面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
(二)继续加强平台建设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管好用好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抓好水利政务微信矩阵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水利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抓好网站集约化建设和常态化监管,全面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推进水利融媒体建设,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善于使用新媒体手段,进一步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的积极作用,善于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灵活传递政务信息,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
(三)继续做好水利重点领域公开。我厅将继续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水资源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重点领域公开。
(四)做好新闻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按照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等制度,自主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吹风会等;做好单位突发事件的首次信息发布、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和省网信办转办的政务舆情反馈工作;做好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客户端等“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工作、严格审核稿件。组织本单位做好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务微信公众号报送稿件相关工作。
(五)继续做好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办理。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确保答复质量,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利。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