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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建设 质量和安全专项稽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6 13:34 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000014349/2022-2475690 成文日期
文号 发布时间 2018-09-06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建设 质量和安全专项稽察的通知

省水投(集团)公司,各市(州)水务局,威宁县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厅 2018 年水利稽察工作计划,定于9月中下旬派出稽察组,开展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专项稽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察的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21日,每个项目稽察时间为5天左右。具体时间由各稽察组电话通知。

二、稽察项目及分组

稽察共分4个组,各组设特派员1人、专家4人、特派员助理1人。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特派员:古亚平 助理:李晨 专家:冉景忠 吴经纬 何军军 贾 京    

稽察项目:余庆县小乌江水库、印江县偏岩水库。

第二组 特派员:吴新黔 助理:易先涛 专家:刘建军 杨 华 林 友 陈义东    

稽察项目:开阳县三岔河水库、清镇市大麦西水库。

第三组 特派员:黄景中 助理:翟东卿 专家:申乾坤 李 云 陈洪弦 谭会平    

稽察项目:镇宁县白沙水库、罗甸县抗村水库。

第四组 特派员:陈志强 助理:官利刚 专家:陈福强 高 飏 余明阳 胡 玥    

稽察项目:威宁县落水洞水库、七星关区龙官桥水库。

各稽察组所需车辆由省质安中心负责。

三、稽察的主要内容

(一)质量稽察主要内容。施工现场和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监理单位质量控制,设计单位施工服务,施工单位质量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质量评定和验收以及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处理,贯彻落实《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 年贵州省“质量月 ”活动的通知》(黔质量发展办函〔2018〕9 号)等有关安排部署情况。

(二)安全稽察主要内容。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监理单位安全控制,设计单位施工服务,施工单位安全保证;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护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四、工作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看现场、与各参建单位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

(二)与市(州)和县(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参建单位交换意见。

五、稽察报告编制要求

稽察报告由特派员组织编写,分别编写工程质量专项稽察报告和安全专项稽察报告。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稽察准备,按附件1编写汇报材料,按附件2提供相关资料。

(二)请各单位积极配合稽察组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接待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等,简化接待,轻车简从,不搞宴请,减轻基层负担。

(三)请各市(州)水务局、威宁县水务局确定1名科级干部作为稽察工作联系人,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2018年9月7日前报各稽察特派员助理。省水利厅联系人:杨花云(0851-85933710)省质安中心联系人:陈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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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汇报提纲

     2.各参建单位提供的主要资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