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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报汛报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17 16:01 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000014349/2022-2475477 成文日期
文号 发布时间 2018-01-17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报汛报旱工作的通知

黔汛旱办发〔201325

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报汛报旱工作的通知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黔东水力发电总厂,贵州省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桐梓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天生桥一级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力发电厂,大唐贵州黄花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贵州蒙江流域开发有限公司,黔东南自治州地方电力总公司,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报汛报旱任务的通知》(办综〔20137号)精神,结合我省防汛抗旱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2013年的汛旱情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汛任务

(一)报汛站

2013年各单位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国家防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省防办)报送汛情旱情的水库报汛站涉及大型水库22座、中型水库95座(含13座重点中型水库)(详见附件一、附件二)。由于报汛站隶属不同部门,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报汛报旱工作落到实处。

(二)报汛报旱要求

1、红枫、百花、乌江渡、观音岩、天生桥(一)、洪家渡、东风、普定、索风营、大花水、构皮滩、圆满贯、鱼塘(道真)、石垭子、引子渡、三板溪、思林、漾头、光照、董箐、双河口、黄花寨等22座大型水库承担全年向国家防办报送水库水情(报汛任务见附件三),除汛期按照报汛报旱要求正常报外,非汛期的每月1日、11日、21日须及时报送雨水情信息。

2、阿哈、松柏山、花溪、兴西湖、海龙、倒天河、绿茵湖、茶园、红旗、穿阡、团结、附廓、鱼塘(天柱)等13座重点中型水库承担全年向国家防办报送水库水情(报汛任务见附件四),除汛期按照报汛报旱要求正常报外,非汛期的每月1日、11日、21日须及时报送雨水情信息。

3、沙老河等82座一般中型水库承担向国家防办报送旬、月水库水情(报汛任务见附件五),全年每月1日、11日、21日报送库水位、蓄水量、入库和出库流量等旬、月水库信息。

4、乌江渡水库、赤水、石灰厂水文站全年报送每日8时水情。

5、赤水河、百花水库、高桥、思南、长坝、湾水、松桃、盘江桥8个水文(水库)站承担全年向国家防办报送旬、月雨量,除完成逐日报汛任务外,还需及时报送每月1日、11日、21日旬、月雨量(包括旬、月雨量为0的情况)。

6、各水库水电站必须严格按照报汛标准拍报,遇特殊水情随时报告。

向国家防办、长江委、长江委上游局、珠江委、广东省、广西区、湖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的其它报汛任务,按省水文水资源局文件(黔水文情201322号)执行。

7、未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水情站遇日雨量大于50毫米的暴雨或江河发生重要水情超标准(警戒水位)洪水时(包括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都应及时向我办加报,灾情严重时,还应及时书面报告。

8、水利部水文局具体负责全国的水情信息管理工作。

水情值班电话:(010632024456320252363202529

话:(0106320247163543161

: shuiqing@mwr.gov.cn

省水文水资源局负责全省的水情信息管理工作,各市(州)水文水资源局负责所在市(州)范围内水库水电站的收报和转报工作(安排详见附件二)。

省水文水资源局水情值班电话:0851-5923338(带传真)、0851-5927379,电子邮件:gzsw_sqk@sina.com

特殊情况联系电话:省防办(085159295005926742(传真)。

二、加强管理,切实作好2013年的报汛报旱工作

1、做好汛前检查。各有关单位要提前做好报汛通信设施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汛前对所属报汛站的报汛通信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重要报汛站的报汛设施、通信工具要有备份,要有应急对策,确保能报得出,报得准,报得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2、加强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各水库主管部门及各级防办要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抓紧建设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将监测信息接入省防汛指挥系统,通过系统上报汛旱情信息。对未完成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的水库,要采取人工报汛方式及时报送汛旱信息。

3、严肃报汛纪律。各报汛站每日8时水情电报应于当日820分前报到我办和国家防办。水情拍报内容及格式必须严格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执行,做到不迟报、不错报、不缺报、不漏报,准确及时做好报汛工作。

4、各有关单位必须加强对报汛工作的管理,督促所辖报汛站进一步落实报汛任务,明确岗位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并将水库水情值班及报汛电话报我办,以便联系。

附件:一、2013年全省大型水库报汛报旱名表。

二、2013年全省中型水库报汛报旱名表

三、201322座大型水库全年报汛报旱一览表

四、201313座重点中型水库全年报汛报旱一览表

五、201395座中型水库全年报汛报旱一览表

                                                   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3427

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13428日印发

13fx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