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贵州省松柏山水库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联合花溪区水务管理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监察支队、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直属支队等部门在松柏山水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在库区巡逻
松柏山水库位于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一级支流南明河上游,被称为贵阳市“第一盆水”,承担着贵阳市的防洪、供水以及生态用水等功能。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彻底整治松柏山水库环境,管理处利用集中宣传普及长江保护法时机,联合多个部门开展了库区水环境清理整治行动。
笔者了解到,松柏山水库地处贵阳市郊区,过去,周边村民依托水库环境,擅自在岸边修建垂钓平台、摆设烧烤摊、开办农家乐,污水、垃圾直排库区,严重影响水源地水质。2018年,相关部门对水库周边的违章违建进行集中拆除,违章建筑、违规经营等现象得到制止,库区水环境得到改善。但是,由于水域面积大、岸线较长,偷钓、偷捕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水环境、水安全的问题并未根除。
现场销毁木船和竹筏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流域法律。”管理处主任冉军说:“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依法开展水环境整治提供了法律依据。下一步,我们在深入开展库区环境整治的同时,加大长江保护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张贴宣传标语、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周边群众遵纪守法意识、水环境保护意识。”
收缴“三无”船舶并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
笔者了解到,此次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艇两艘,收缴“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5艘、非法渔具(地笼)30余个、垂钓工具10余件,销毁无主小木船1艘、无主简易竹筏1个,拆除违章搭建用于捕鱼临时房屋一处,劝离游泳、垂钓人员3人。
(作者:庞生志 审核:王伟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