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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利法治建设暨典型案例发布记者见面会答记者问实录①

发布时间: 2022-12-07 10:32 字体:[]

12月5日,贵州省水利法治建设暨典型案例发布记者见面会在贵阳举行。会上,贵州省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了贵州省水利法治建设情况,并就记者提问一一作答。

会议现场。杨良强 摄

问:根据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关于发布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贵州获得考核优秀等次,请问我省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优秀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水利部门牵头总抓,通过持之以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持续强化水资源监管,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圆满完成国家各项考核任务取得的成效,为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制度体系建设上,强化法制保障,把新时期的治水方针、政策、思路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落实。《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水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根据新阶段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的要求,我省已连续3年修订条例,率先明确工程管理单位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的处罚措施。2018年率先在《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实施办法》中,明确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当对领导干部予以问责。2020年9月1日颁布施行《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明确了各部门节水任务分工,并将重点任务及指标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范畴。2022年12月1日,省人大发布第29号公告,审议通过的《乌江保护条例》中,细化了用水总量管控、保障生态流量及水资源调度要求,以上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从法制层面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在考核工作机制上,省政府建立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各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考核工作机制,构建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考核体系,今年将考核成绩突出的贵阳等3个市(州)和册亨等6个县(市、区)列入省政府激励支持对象,并予以激励资金支持,通过把水资源管理工作与地方政府实绩有效接轨,有效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在构建约束指标上,全省24条跨市州河流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43条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和保障实施方案等工作全部完成,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全面建立了从地表到地下、流域和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控指标体系。

在严格用水管控上,在全国率先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取水许可规范化建设,开展地下水取水口排查清理,省市县三级持续开展水资源和节水监督检查,仅2022年就对5千多个取水项目、268个工程开展水资源管理及落实调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整治无序取水行为。制定贵州省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手册,实施取用水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全省河道外取水口实行“一口一牌一码”身份证式管理。

在生态流量管理上,对全省124条重点河流、146个水文监测断面、102个水电站进行重点监测调度。牵头建立了贵州省水资源调度协商联席会议机制,并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建立生态流量保障协作机制,逐河明确监管和保障责任主体,优先保障城乡生活用水,加强生态流量动态监测、现场处置、闭环管理,统筹协调发电、航运等用水需求,有效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需求。

在深化改革创新上,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率先在我省工程建设领域颁发第一张电子证照,取水许可审批与全国政务平台一网通办,省市县三级实现网上审批、验收、发证。目前,全省共核发取水许可电子证照16188张。今年4月颁布实施全国首个《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导则》地方标准,推进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和用水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开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制定完善用水权改革实施方案,探索水资源市场化配置新途径。

下一步,贵州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对标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完善组织协调和考核督导机制,为建设“四区一高地”提供水资源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