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贵州省水利厅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4-06-25 11:18 字体:[]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审计法》《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相关工作任务。

2.《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抗旱条例》《水文条例》《农田水利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河道条例》《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水行政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

三、普法目标

通过开展水利普法工作,全面提高水利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水利系统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提升全行业法治意识。2024年,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公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对水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

四、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全省水利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贵州省水利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贵州省水利厅普法责任清单》,4月底前将普法责任清单在厅网站上进行公布,做到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法内容组织学习。

(三)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厅机关业务培训内容。厅机关每年举办至少两期法治专题讲座。积极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在线学法工作,确保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水利部和省法宣办等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竞答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通过宣传栏、宣传展板等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四)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凡是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一律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五)落实领导干部依法述职制度。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时,要同时对本人及本单位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述职。

(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对水行政执法类干部职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测试。厅机关组织开展一次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七)组织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结合“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八)创新开展普法宣传。在厅门户网站、“三微一端”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与媒体单位沟通合作,发挥媒体宣传优势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普法,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互动交流。

五、责任领导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喻兴铸同志牵头负责普法工作。

六、责任部门

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具体牵头负责普法工作,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根据职责落实普法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欢,联系电话:85935517,邮箱:1151960146@qq.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及时向省法宣办报送年度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正式文件:24年普法责任清单 .pdf



贵州省水利厅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