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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3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7-04 10:20 字体:[]

肖升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建议”事宜

(一)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为聚焦我省民生改善,加快推进贵州“大水网”建设,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将386个水网连通项目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纳入行动方案。2023年纳入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开工建设127个,今年计划开工118个,目前已开工31个,其余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大力推进县域农村供水工程统管。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及时通过整合、组建或引进专业供水企业对县域供水全盘考虑,以城带乡、以肥搭瘦,实现城乡供水“一县、一企、一价、一模式”全覆盖,大力提升企业化运营的农村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着力破解农村供水工程管护难题。

二、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的建议”事宜

(一)积极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2019年,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取消相关程序的通知》,明确了部门职责、规范了划分流程。同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委托行使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批复权的通知》,将农村新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权委托至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有力推动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二)强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整治

一是全面排查。生态环境厅先后组织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对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无人机遥感监测,共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8类用地清单(旅游用地、开采用地、工业用地、能源设施、交通设施、水产养殖、畜禽养殖、人工开发及人工设施),并建立“一源一档”问题清单台账。二是推进治理。2019-2022年分两批次共完成1511个水源地问题整治;2023年新增排查集中式水源地问题99个,目前已整治81个;2024年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再排查再整治,目前基本完成排查,正在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三是加大投入。近5年来,我厅与生态环境厅累计安排资金约17.9亿元,用于支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

三、关于“加大地方财政,完善设施设备的建议”方面

(一)加快工程提质增效。2023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将357个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纳入行动方案,省级财政补助管网投资部分的30%至60%,主要用于原有水厂的扩容提质、管网改造和延伸、新建水厂等。

(二)加强工程维修养护。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11.36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解决长期通水不正常、水源不稳定、工程规模小、供水区域分散及抗旱保供水等农村供水问题。此外,从2019年起,省财政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管理岗位补贴资金按10元/人/年的标准,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进行安排,由县区统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等。

(三)加快配备消毒净化设备。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乡村振兴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并实施《贵州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方案总投资19.24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全面配备适宜的消毒设备和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关于“加强工程后期运行管护的建议”方面

(一)健全体制机制。2022年我厅联合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意见 》、2023年联合财政厅等10部门印发了《横向协作 纵向联动 常态长效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十二点举措的通知》,坚持以构建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管理、企业化运营、信息化提升的供水管理体系为目标,从加强工程建设、压实“三个责任”、抗旱保供水、提升水质保障、完善应急体系、强化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保障长效机制。

(二)加强运行管护。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指导各县(市、区)通过整合、组建或引进专业供水企业对县域供水全盘考虑,以城带乡、以肥搭瘦,实现城乡供水“一县、一企、一价、一模式”全覆盖。

(三)强化队伍建设。我厅印发了《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工程管水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供水管水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定《农村饮水安全村级管水员培训教材》和教学视频,召开贵州省农村供水管水员师资培训,共培训179名教师。指导各地对管水员开展业务培训,“十四五”以来,全省管水员已全部轮翻培训了一遍,不断提升管水员管理水平和实操能力。通过水费收缴、财政补贴等方式,将农村供水管水员的工资待遇落实到位,保障全省3万余名管水员权益,确保队伍稳定,提升管护质量。

五、关于“加强政策扶持、宣导与要素保障的建议”方面

我厅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用好用足现行政策,指导各地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充分发挥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效益,加强已建工程管护,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促进农村饮水工程良性长效运行。

(一)全面落实供水电价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政策。我省农村供水工程用电价格是根据《关于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格〔2013〕329 号)规定“自2013年12月25日起,用电量统一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

(二)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将《贵州省数字孪生水利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纳入农村供水信息管理模块部分,将农村水利水电和水资源管理业务结合形成在数字孪生水网运行调度系统,除了实现各自业务应用,还实现从省级水网到县级水网到农村供水末端连通展示及调水和农村供水调度演示,目前正积极申请省级政务信息化资金投入建设。二是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531”水利项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厅要求各级水务部门积极申报信息化项目入库,待时机成熟,将在“531”项目库中选择适合的项目推荐实施,做好全省水利信息化项目入库评审和统筹申报工作,同时对各单位水利信息化项目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为广泛宣传农村安全饮水政策及科普相关法律法规,我厅积极拓展传播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资源,对《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等农村供水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开展好农村饮水安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法治保障;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好基层干部、管水员作用,深入一线通过召开院坝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宣传解读农村供水政策及科普农村供水相关知识。通过广泛宣传,逐步加强了老百姓“商品水”和节水意识,群众爱护工程、节约用水、自觉缴纳水费等意识不断提高。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督促各地加快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县域统管,系统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二是继续积极向上级争取财政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水源地保护和维修养护,督促指导各地用好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三是按照《贵州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和各地制定的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做到规范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水源水和饮用水水质监测,强化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水质巡检和千吨万人水厂化验室水质自检,扩大水质监测覆盖面,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四是继续指导各地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供水单位和管水员的服务质量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