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地区规模化供水建设 提升农村生活供水保障能力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厅通过健全农村供水保障相关制度、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强化资金保障等措施,稳步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截至2023年底,全省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40.6%,较2020年底翻了一番,全省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关于“加快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的建议”方面
为进一步夯实民生水利基础,切实解决我省水利建设中的水源、水网、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2023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方案》),通过集聚要素资源保障,计划用3年时间,完建316个骨干水源工程(其中大型5个,中型95个、小型216个)。目前,已完建105个骨干水源工程(其中大型2个,中型37个、小型66个),为有效保障城乡人畜饮水、产业发展、粮食安全、生态环境等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关于“提升规模化供水覆盖率的建议”方面
一是规划先行。2022年,我厅组织各地编制了县域农村供水管网建设规划。今年6月,我厅按照水利部统一安排,在各地县域农村供水管网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贵州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全省共规划1026个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2991.7万人,预计到2030年,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70%以上,到2035年,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80%以上,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风险。
二是加快建设。我厅按照“确有需要、量力而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市、县为主,重点围绕解决2022年旱情暴露出的短板,结合各地建设意愿、筹资能力以及省水投集团与市、县合作情况,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全省共357个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纳入《方案》,目前已开工158个。
四、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议”方面
一是出台省级方案。省人民政府审议同意,于2024年1月12日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联合印发《贵州省深化水务一体化改革方案》,对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行了明确。
二是加强县域统管。为督促指导各地及时通过整合、组建或引进专业供水企业对县域供水全盘考虑,着力破解农村供水工程管护难题,系统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水平,我厅及时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县域统管主体、县域统管方式以及时间要求。
五、关于“推进供水价格调整”方面
为稳步推进农村供水价格调整,解决当前农村供水亏损现状,真正实现以水养水,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我厅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不断深化农村供水价格改革,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群众收入水平差距,对农村供水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同时,为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提高农村供水定价的科学性、有效性,我厅正配合省发改委出台《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供水服务,目前正在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尽快补齐骨干水源工程要素保障短板,确保完成年度推进目标及三年攻坚任务。二是加快编制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计划6月底前报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用以指导各地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三是配合省发改委,尽快出台《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